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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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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安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改建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C-JLZB-2016-656-02招标人:集安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73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5第三章合同条款18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24第五章技术规格与要求26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59第七章资格审查文件75第八章评标办法(综合打分法)7973第一章招标公告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采购人集安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所需的集安市
2、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改建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集安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改建项目2、项目编号:HC-JLZB-2016-656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预算139.998215万元。第二标段:其他专用仪器仪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460万元。4、供应商资质要求:请各受邀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准备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资格审查内容:(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4)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具有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需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7)投标人应具备近三
4、年(2013年-2015年)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8)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73需提供公司全体人员的社保缴费凭证)的良好记录证明;(9)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10)服务团队简历与组织架构,公司简介;(11)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6、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8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
5、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7、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7年1月5日13:3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7年1月5日13:30时在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9、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人:集安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地址:集安市迎宾路939号联系人:黄劭巍电话:0435-
6、6261001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联系人:张爽电话:139431996857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集安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地址:集安市迎宾路939号联系人:黄劭巍电话:0435-626100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联系人:张爽电话:139431996851.1.4项目名称集安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改建项目1.1.5采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l.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
7、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供货期按合同约定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按招标公告规定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日73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开标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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