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

ID:28517026

大小:4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2-11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_第1页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_第2页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_第3页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_第4页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附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组织实施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以下简称国抽)结果的后续处理工作。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后处理(以下简称国抽后处理),是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质监部门)根据国抽结果,依法采取通

2、报、公告、责令整改、收回、复查、行政处罚、移送等行政措施的活动。第四条【职责分工】质检总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国抽后处理工作。省级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生产企业的国抽后处理工作,加强对国抽后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向质检总局报送工作情况。省级以下质监部门按照上级质监部门的要求,负责具体落实国抽后处理的相关工作。8第五条【工作原则】国抽后处理工作应当依法开展,涉及行政处罚的,应遵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第二章工作内容和程序第六条【后处理起点】省级质监部门应在接到国抽不合格检验报告或企业拒检认定表(附件)5

3、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国抽后处理,需要下级质监部门具体实施的,应使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拒检企业)移送处理通知单》(以下简称《移送处理单》,附件1)进行移送。第七条【责令整改】负责实施国抽后处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后处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移送处理单》、国抽不合格检验报告或企业拒检认定表5个工作日内,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查清原因并限期改正。(责令停止销售)对确认不合格检验结果的企业和拒检企业(以下简称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部门应当下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令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责令整改通知

4、书》,附件2),责令不合格企业限期改正。(无异议责令整改)企业对不合格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后处理部门应积极与负责异议处理的相关单位沟通,在收到复检不合格报告或企业确认不合格检验结果后,后处理部门应当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不合格企业限期改正。(异议处理衔接)8第八条【企业整改要求】不合格企业应当自收到《责令整改通知书》之日起,根据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和后处理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按以下要求,在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后处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提出复查申请:(一)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至整改复查合格前,停止生产、

5、销售不合格产品。(不得销售)(二)在本单位通报监督抽查有关情况,查明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查清质量责任,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查明原因)(三)对库存不合格产品及检验机构退回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处理,采取措施收回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的收回数量及处理情况应书面报告后处理部门。(清理收回)(四)对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对只因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产品安

6、全的情况下,报后处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销售。(产品处理)(五)参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学习(培训)班和产品质量分析会。(质量分析会)(六)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整改复查。(整改复查)8除因停产、转产等原因不再继续生产销售的,或因迁址、自然灾害等情况不能正常生产且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以外,不合格企业必须进行整改。第九条【延期复查】企业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并应在整改期满5日前向后处理部门申请延期复查,延期不得超过30日。第十条【停业处理】不合格企业确因不能正常生产而造成暂时不能进行整改的,

7、应当办理停业证明,停止同类产品的生产,并在正常生产该类产品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并申请复查。企业在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出厂销售同类产品。第十一条【整改复查】后处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企业复查申请15日内,组织开展整改复查。整改复查包括复查检验和现场检查。后处理部门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原监督抽查方案进行抽样和复查检验。原产品已停产的,可抽取同类产品进行复查检验。复查检验费用由不合格企业承担。企业对复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处理部门应在接到质检机构的复查检验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受检生产企业发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8、复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对产品直接关系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或者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部门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对不合格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对现场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对拒检企业必须组织现场检查。8对实施现场检查的企业,现场检查通过且复查检验合格的,方可视为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第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