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511637
大小:31.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11
《博州统计局行政执法依据.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博州统计局行政执法依据一、执法主体㈠法定行政机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统计局执法职责:州统计局是主管全州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自治州政府统计工作职能部门。1、依法制定统计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管理全州统计调查项目和全州基本统计报表;对全州有关部门和县(市)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进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州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2、负责承办全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3、负责统一汇总、整理、提供、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州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对有关部
2、门向社会公布的统计资料进行审批。4、监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㈡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无)㈢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受委托的组织(无)二、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依据表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大2009.6.27修订2010、1、1施行行政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87.2.15施行2005.12.16修订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2004.9.5地方性法规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自治区人大1994.9.24规章1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
3、办法国家统计局1999.10.272涉外调查管理办法国家统计局2004.10.13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2007.4.304《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国家统计局2006.7.17行政执法依据具体条文㈠行政许可[审批](2项)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执法依据:《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8号)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必要时,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决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2、部门系统外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执法依据:《
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二条:统计调查必须按照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统计调查计划按照统计调查项目编制。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由国家统计局拟订,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报国务院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调查对象属于本部门管辖系统内的,由该部门拟订,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备案;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由该部门拟订,报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其中重要的,报国务院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二)行政处罚(共11项)1、对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伪造和篡改统计
5、资料的行为的处罚。处罚种类: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㈠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㈡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㈢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前款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
6、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统计调查对象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者拒报统计资料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
7、,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负责人,有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2000以上30000以下罚款。2、对地方、部门、单位领导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提供统计资料的行为;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的处罚。处罚种类:通报批评、提请撤销荣誉称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
8、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3、对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的处罚。处罚种类:通报批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给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