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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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名称:越秀区六榕街道办事处办理事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办事机构:越秀区六榕街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地址:六榕路133号二楼办事电话:833666758337938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办理权限:本单位干部职工和辖内外资、私营、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无业人员所需材料:1、填写一式三份申请表(附申请人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和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2、无业、工商个体户递交失业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方式每人每月综合保险一份,或

2、保健费5元,保健费每半年发放一次一次性奖励本街户籍失业人员自新生儿出生后半年内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妇双方各奖励100元办事程序:1.《申请表》经双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审核后,按办理权限由父母一方的单位或街道人口计生办给予办理《光荣证》,不得双方重复办证。2.单位干部职工办理《光荣证》后,如工作调动,所在单位应及时将该人员办理《光荣证》的情况转到新单位。3.失业人员在转办独生子女保健费关系到街道人口计生办时,应递交原单位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失业证》。4.有主管部门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及配偶单位加具意见后,在单位办理。5.无主管部门的申请人,由社区居委会加具意见,在街道人口和计生部门办

3、理。6.有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申请人,到单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注明保健费及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在单位发放)。办事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事依据: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广东省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规范》(2007版)。3.《越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文件》(越计生[2005]61号);办理独生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单位名称:六榕街办事处办理事项:办理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办事机构:六榕街计生办地址:六榕路133号办事电话:8336667583379385办理时间:办理条件:凡女方户籍在越秀区,独生子女有明显的伤残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严重影响今后生活质

4、量,均可向越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病残儿医学鉴定。所需材料1.计生服务证;2.结婚证(再婚的请附上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双方身份证、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薄户口簿;3.原始病历(包括系统治疗的有关病史材料)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4.近期大一寸母子(女)合影彩照三张。收费标准鉴定、检查等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理。相关部门:男女双方所在单位、男女双方户籍所在的街计生办和社区居委,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医院。办事程序:1、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广州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2.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身份、年龄、生

5、育史、与病残儿的关系及申报材料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3.街道人口计生办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及材料进行再次核实(如需进行家系调查的,请按有关要求完成:即了解病残儿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是否患病的情况,调查者和被调查者均应在调查表上签名),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资料送区计生服务站。4.区计生服务站根据病残儿的情况开具介绍信,介绍病残儿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专科检查,所有检查资料及检查结果由申请人送回区计生服务站。由区计生服务站确定区病残鉴定时间及地点后,通知申请人参加区级鉴定。5.区人口计生局于每年的2月、6月、

6、10月下旬组织区级病残儿医学鉴定,鉴定资料于每年的3月、7月、11月的10日前送市病残鉴定组,待市确定鉴定时间后再通知申请人参加市级鉴定。6.申请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夫妇,如在鉴定期间女方已怀孕的,则马上终止鉴定,待落实补救措施后方可重新申请。7.区计生服务站在接到市鉴定结论通知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反馈给街道人口计生办。街人口计生办接到区反馈的结论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病残儿父母。办事时限:1.社区居委会在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2.街人口计生办在收齐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事依据: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3.《

7、广东省城市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2007年版);注意事项:1.凡经鉴定、审批同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妇,必须按照市鉴定专家小组作出的再生育指导意见进行孕前优生检查、围产保健或产前诊断。2.申请人接到《广州市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后,须再办理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手续(详见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程序),待再生育申请批准后方可怀孕,未经批准而先行怀孕生育者,按政策外生育论处。3.对于不符合再生育政策或需补充材料再议的病残申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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