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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9
《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指导意见.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附件1: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管理责任,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和保障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文件、标准规定和规范,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是指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实体质量达到
2、全市领先水平,有一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条 安庆市城乡建委负责全市示范工程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示范工程的申报、管理和评审等具体工作由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办理。各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可由其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担。第四条 示范工程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要求和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进行检查评审。第二章申报第五条 示范工程申报主体是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监理等单位作为参与创建单位,应予以支持和配合。第六条 施工企业
3、应在工程开工后15天内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创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计划》,没报送计划的项目不得进行评审。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在房屋建筑工程标准层首层钢筋验收时应通知当地质监站组织检查,并在完成主体结构层数的三分之一时向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报评审。第七条 申报示范工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基本建设手续齐全,参建各方质量行为规范,施工质量管理达到较高水平;2、施工和监理单位制定了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的创建方案,并认真实施;3、参建单位在创建期间无不良行为记录,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4应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网络考勤系统(IF
4、A)和工程质量检测系统(IMF)。考核合格。第八条 申报示范工程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2、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制定的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创建方案;3、申报工程简要概况、创建措施落实情况及自查自评情况等;4、施工资料齐全、真实,签证手续完备;5、能够全面反映施工过程中质量标准化特色的影像资料及图片;6、县(市)质监站对工程的考核评价和现场检查评分表。第三章评审第九条 评审工作坚持“动态检查、全程管理、透明公开、确保质量”的原则,严格标准,实事求是,确保评选工作客观、公正、公开
5、。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按照申报计划,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创建示范工程项目进行随机抽查,评审前抽查情况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第十条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接到申报评审表10个工作日内,从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专家(申报工程有关的专家应回避),组成评审考核组,对申报创建工程进行现场评审考核,并及时将初审考核结果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第十一条 评审验收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化示范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进行检查评分,示范工程得分率应达到75%及以上。第十二条 通过初审的工程,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准后,及时
6、通知施工单位。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由评审组进行复核,无异议的,经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审核后报市建委审批,并在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授予“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称号。第十三条 工程竣工之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市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称号:1、工程未按图施工或未完成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的内容,存在影响整体功能的情况;2、工程使用明令淘汰的建筑技术、施工工艺;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存在影响结构安全、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质量缺陷;3、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4、工
7、程实体观感质量较差,出现开裂渗漏等质量缺陷,影响使用功能的;5、工程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第四章奖励第十四条 通过市级示范工程评审的建设工程,授予“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标牌,并对工程施工亮点在安庆市城乡建委网站上进行展示。给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报表彰,授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创建项目负责人”、“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创建项目经理”、“市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创建监理工程师”称号。第十五条 获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
8、理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称号的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可按照合同约定,给予等同市级优质工程的奖励。第十六条 未获得“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示范工程”称号的工程,不得申报“振风杯”和推荐“黄山杯”、“鲁班奖”。第十七条 市级质量标准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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