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

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

ID:27705200

大小:21.26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05

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_第1页
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_第2页
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_第3页
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_第4页
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_第5页
资源描述:

《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XX)花刑初字第561号  公诉机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毕克明,男,1957年3月2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文化程度高中,原系广州市兴明养殖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10号之二404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监视居住,XX年1月4日

2、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桂荣,广东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韩小庚,男,1971年1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县,汉族,文化程度大专,广州市兴明养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河南省开封县杜良乡大康寨村14组(自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2月9日被羁押,12月11日被刑事拘留,XX年1月14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  辩护人杨蜀,广东古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

3、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XX)花刑初字第561号  公诉机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毕克明,男,1957年3月2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文化程度高中,原系广州市兴明养殖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10号之二404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监视居住,XX年1月4日被逮捕。现被押

4、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  辩护人王桂荣,广东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韩小庚,男,1971年1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县,汉族,文化程度大专,广州市兴明养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河南省开封县杜良乡大康寨村14组(自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2月9日被羁押,12月11日被刑事拘留,XX年1月14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  辩护人杨蜀,广东古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

5、干事都能遵循踏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XX)花刑初字第561号  公诉机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毕克明,男,1957年3月2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文化程度高中,原系广州市兴明养殖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10号之二404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监视居住,XX年1月4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

6、看守所。  辩护人王桂荣,广东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韩小庚,男,1971年1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开封县,汉族,文化程度大专,广州市兴明养殖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住河南省开封县杜良乡大康寨村14组(自报)。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2月9日被羁押,12月11日被刑事拘留,XX年1月14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  辩护人杨蜀,广东古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学初,学习部准备新干事招收计划和相关资料,但由于某些特殊原因,这项工作告一段落。本部也与团委学习部负责了校宣传栏更新工作,并安排了义工进行每日更新报纸学习部虽人员较少,但各干部和干事都能遵循踏

7、实做事的原则,注重效率,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学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得到锻炼,自身能力在锻炼中不断得到提高。被告人毕克明涉嫌犯合同诈骗罪、抽逃资金罪,被告人韩小庚、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XX)花刑初字第561号  公诉机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毕克明,男,1957年3月22日出生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文化程度高中,原系广州市兴明养殖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住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10号之二404房。因涉嫌犯诈骗罪于XX年11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9日被监视居住,XX年1月4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  辩

8、护人王桂荣,广东粤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韩小庚,男,1971年1月29日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