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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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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的相关探讨摘要: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法规赋予诉权的情况下,以个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在分析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并就构建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行政权力;行政公益诉讼;诉讼制度 1我国行政公益诉讼现状分析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某些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已经端倪初显。1种情况是公民个人或社会组织可以就选举问题提起诉讼。比如,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对选举委员会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可
2、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原告可以是公民本人、也可以是相关的其他公民;第2种情况是某些检察机关为防止或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而提起的民事诉讼,或者某些其他国家机关代表国家要求给国家资源造成损失的当事人进行赔偿等;第3种情况是某些组织的1部分人可以就与本组织整体利益相关的事由提起诉讼。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的解释第2条规定,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以签订的承包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的民主议定原则,或者以所签合同内容违背多数村民意志、损害集体和村民利益为由,都可以发包方为被告、要求确认承包合同的效力提起诉讼的,
3、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通知承包方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有学者认为,这属于我国事实上的行政公益诉讼。但是总的说来,我国行政公益诉讼尚处于尴尬境地。 关于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资格的限定妨碍了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是行政相对人,即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换句话说,不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侵害了行政相对人,只要当事人不提起诉讼,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过问某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行政相对人的含义引申为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即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4、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都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上和理论界对于“法律上利害关系人”的理解颇多歧义,因为这种利害关系可能是直接利害关系,也可能是间接利害关系,还可能是可能利害关系。所以,如果是指直接利害关系,那么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人等同于行政相对人;如果是指相对利害关系,那么司法实践上的界限很难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加以明确界定;如果是指可能的利害关系,那么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在我国现行制度框架内法院完全可以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 关于行政行为的狭隘界定是制约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的另1个原因。事实上,行政行为包括针对个体的具体行为和面向全社
5、会的抽象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直接指向是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公民的政治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均不在此范围之内,公民和社会组织的维持与获得良好环境的权利也不在此范围之内。造成了法律对于行政行为监督实际上的缺失。另外,抽象行政行为较之具体行政行为的涉及面就要广泛得多,往往表现为政府的规章制度、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只有当抽象行政行为通过行政单位的具体操作转变为针对个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且被行政相对人认为是侵害了自己的利益时,才可以进入诉讼程序。也就是说,关于行政行为的狭隘界定制约了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同时,也限制了参与行政诉讼的人员。比如,1项错
6、误的拆迁计划只有当其付诸实施、并且侵害了被拆迁地居民的切身利益,被拆迁地居民才可以就此提起行政诉讼。在这项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非拆迁地的个人或社会组织均无权就此提起行政诉讼;在该计划实施之前,拆迁地居民也无权提起行政诉讼,造成了法律对于经济及社会发展预先规范的缺位。 2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2.1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我国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公共利益被侵害而得不到司法救济的情况。1是国有资产流失。据估计,20世纪80年代,国有资产每年流失500亿元;进入90年代,每年至少流失800至1000亿元,加上银行坏账、偷税
7、漏税、公款消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的浪费等,国有资产损失已是1个相当大的数目。2是环境污染和破坏。1些企业为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在生产中忽视环境因素,当地行政机关为了本地经济的发展对破坏环境行为熟视无睹,致使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老百姓上访、控告,问题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3是土地开发中不合理利用问题严重。行政机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保护国土资源的国()策,违法占地、批地,大搞开发区等形象工程,造成大量土地闲置和资源浪费。但我国土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与公民无直接利害关系,因此传统行政法对此无法进行救济。4是政府在公共工程、政府采购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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