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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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矿通评报字[2012]第538号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地址:北京西城区展览馆路甲26号华云酒店写字楼D座408室邮政编码:100037电话:(010)68331878传真:(010)66331879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矿通评报字[2012]第538号附件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地址:北京西城区展览馆路甲26号华云酒店写字楼D座408室邮政编码:100037电话:(010)68331878传真:(010)6633187

2、9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矿通评报字[2012]第538号附件目录附件1评估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2评估机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附件3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与评估人员自述材料附件4矿业权评估师及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函附件5《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附件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6530246000027941-1)附件7《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09057120020577)附件8《关于<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新国土资储备字[2010]

3、148号)(2011.1.12)附件9《<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10]148号)(2010.5)附件10《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普查报告》(2009.11)附件11《关于对<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开审发[2013]041号)(2013.5.23)附件12《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3.4)附件13乌恰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证明》(2013.5)附件14《关于乌恰县石膏矿销售价格的说明》(2

4、013.6)附件15销售发票附件16评估师现场核实照片附图目录1、新疆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区地形地质图2、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矿区资源量估算图3、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露天开采最终境界及矿区总平面图4、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方法图5、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露天开采最终境界勘探线剖面图6、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露天开采最终境界纵投影图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权评估报告矿通评报字[2012]第538号摘要评估机构:北京矿通资源开发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委托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估对象:乌恰县黑孜苇

5、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权。评估目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值评估,由采矿权人缴纳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委托方处置“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矿权”的价款,提供该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的价值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评估日期:2012年9月22日至2013年5月25日。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评估主要参数:截至2013年4月30日,在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333):14.60万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

6、为矿界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33)14.60万吨;《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设计损失量1.51万吨、采矿回采率为95%;在评估基准日时点,评估利用可采储量为12.44万吨;生产规模为开采石膏原矿4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3.11年,评估期限为3.11年。产品方案为石膏原矿,综合不含税售价为24.36元/吨。采矿权权益系数4.5%,折现率为8%。评估结论:本项目评估工作人员对该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踏勘,并作了必要的市场调查,在履行了公认的必要评估程序后,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基本评估原则,经过认真的评定估算,确定“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1矿采

7、矿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11.65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伍佰元整。单位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为0.936元/吨。·2006年9月30日至2013年4月30日已动用可采储量应补交采矿权价款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建[2008]22号)规定,结合单位可采储量采矿权价款0.936元/吨计算2006年9月30日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已动用可采储量219557吨应补缴采矿权价款20.5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零伍仟伍佰元整。评估报告日:2013年5月25日。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8、:1、按现行法规规定,本评估结论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使用本评估结论的时间与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相差一年以上,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2、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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