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川市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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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川市人民政府文件吴府〔2017〕58号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川市个人自建自住房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吴川工业园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吴川市个人自建自住房屋管理规定》已经第十六届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吴川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3日13吴川市个人自建自住房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吴川市个人自建自住房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

2、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吴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吴川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的通知》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吴川市个人自建自住房屋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个人自建自住房屋(以下简称“自住房”),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个人,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或居住性质,或所使用的土地在我市城乡规划中属于住宅性质,用于自建自住用途的建筑。第四条市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中心城区内自住房的管理;委托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

3、市中心城区外自住房的管理,但自住房土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应报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城乡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中心城区内自住房管理范围包括:吴川市梅菉街道全部建设用地和海滨街道部分建设用地(不包含城中村用地),具体范围详见附件《吴川市中心城区规划管理图》。第五条自住房分为新建、重建、改(扩)建、维修加固等四种形式。13(一)新建:指在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其它土地权属证明的土地上新建房屋。(二)重建:指按原房屋的面积、层数进行建设。(三)改(扩)建:指在原房屋基础上或不超出土地权属范围进行加层和加高

4、等。(四)维修加固:指在不改变原层数、原面积,对房屋进行结构加固。第一条吴川市城市和中心镇规划区内的自住房,应坚持“从严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并逐步控制和禁止新建自住房。鼓励建设配套设施齐全的商品住宅小区,引导居民住房逐步向住宅小区集中。第二条市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房管等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自住房的管理工作。第三条自住房应当服从城乡规划管理,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自住房须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道路红线和退缩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绿地等“四线”规划要求。第四条村(居)民

5、原有房屋如不能维修加固、拆除重建又影响近期城市规划实施的,不得批准其在原址上拆除重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按规定给予实物或货币补偿。第一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五条中心城区内的自住房用地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规划,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发《建设13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心城区外的自住房用地向各镇政府(街道办)申请用地规划,由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一条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二)申请人

6、(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附图、附件(限于变更用地规划、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复印件);(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复印件);(五)1:500地形图(含电子版);(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条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在用地现场公示10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第一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三条在城市

7、、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自住房建设,或者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国有土地进行自住房建设,须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四条中心城区内的自住房向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13提出申请,由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心城区外的自住房向各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由各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审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一条办理自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遵从如下规定:(一)新建自住房的建筑层数原则上不超过7层;土地面积150平方米以上且相邻道路宽度大于15米的,最

8、高不超过8层。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和出屋面的楼梯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二)自住房首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4米,其余楼层高一般不超过3.6米。内外地台高差不超过0.2米。自住房时应当在用地红线内设置三级化粪池,不得侵占相邻的街、巷、通道、间距。(三)已经得到政府和职能部门批准的自住房小区原则上可以按原来已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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