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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7
《从社会层面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几点建议.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从社会层面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几点建议一、背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向城市(镇)、非农产业转移,并随之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进城农民工子女。而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也就被提上了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日程,相应地,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经历了一个发展演变的过程。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是一项影响范围广、设计方面多、解决难度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和政府各部门的统一协调和齐心协力才能有效地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所面临的问题:不能适龄入学及失学问题严重;入学、就学过程
2、中的不公平问题明显;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频繁流动打乱了学校既有的教育教学及管理秩序;不同地区教育内容的衔接问题日益突出;简陋的民工子弟学校与大量的低成本入学需求成为政府管理上的难题。二、意义: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是伴随着农民工进城数量规模化而产生的,是在农民到农民工的转变和农民工自身状况的变化过程中而逐步出现的。农民工子女教育存在问题表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任重而道远的问题。因此,研究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从长远目标出发,认真进行调研工作,采取多种手段综合治理,真正让农民工子女受益,真正实现教育公平。三、建议:解决外来务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是全社会的一项工作,不是单
3、靠教育行政部门所能完全解决好的,为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建议: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城市建设和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是
4、各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努力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本地水平。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划、办法措施和实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2、制定规章,明确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市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范畴和重要工作内容,指导和督促中小学认真做好接收就学和教育教学工作。公安部门要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有关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我市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学
5、校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保障经费。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合理核定接收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使用童工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等制订有关收费标准并检查学校收费情况。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组织、督促本地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未按规定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尽快送子女入学。1、坚持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重视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
6、务教育问题,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采取多种形式,依法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公办为主”的原则。督促公办中小学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发挥接收的主渠道作用。公办中小学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部分群体的实际,完善教学管理办法,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要做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2、加强审批和管理,鼓励举办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对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同时,根据这些学校起步较艰难
7、的情况和民工经济承受能力低的实际,在确保安全和卫生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办学标准。要加强对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机构的督导工作,规范其办学行为,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对这类学校给予关心和帮助,在办学场地、办学经费、师资培训、教育教学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对办学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个人或机构擅自举办的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机构,各有关部门应紧密配合,予以坚决查处和取缔。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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