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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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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邮电大学教务处教发〔2011〕3号关于发布《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程安排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部):《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程安排管理办法》(修订)已由教学例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8 ─南京邮电大学本科课程安排管理办法课程安排是落实培养计划的具体步骤,是对一学期内所涉及课程、教师、学生、教室及时间的优化组合。为切实落实本科各专业培养计划,加强本科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一、课程安排原则(一)课程安排要严格按照专业培养计划施行,充分体现
2、课程的科学性、顺序性和均衡性。(二)课程安排需体现学生优先的原则,以学生每天学习量均衡为第一要素,每天理论课与实验课学习量均衡分布。(三)课程安排应坚持公共基础课优先的原则,课程安排的顺序为必修课、限选课、任选课,同类课程班级多的优先安排。(四)课程安排应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实行全程(包括周六、周日)、全天(包括晚上)排课。优先安排第一、第二、第三大节。任选、辅修、重修课和部分讲座首先考虑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周一至周五晚上。(五)课程安排是学校对学生的一种承诺与约定,要保持其严肃性和稳定性,不得轻易变动。若需变动,应以
3、有利于学生为原则,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为目的,并严格按程序办理。二、课程安排(一)课程安排以课程表的形式体现。课程表是每周进行教学活动的具体计划,是确定全校各班级上课的课程、任课教师、时间、地点的教学文件,是教师和学生上课的依据。─ 8 ─(二)学生所在学院全面负责课程表安排的合理性,并负责聘请任课教师;课程所在学院(部)负责师资力量分配的均衡性,并确保任课教师上课的质量和水平;教务处根据课程管理办法负责检查课程安排合理性并备案。(三)每学期第5-6周,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向学生所在学院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书,为
4、学生所在学院分配3-4年级学生课程安排所需教室资源;学生所在学院在教务处下达教学任务后两周内核查本院学生的教学任务和教室资源。(四)每学期第7-9周,教务处根据教学任务编排1-2年级学生课程表。第10周,教务处将1-2年级学生课程表初稿发至课程所在学院(部);学生所在学院向课程所在学院(部)提出任课教师建议名单;课程所在学院(部)根据课程表排定的时间、地点,统筹考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的任课教师建议名单,落实任课教师,并于第11周将课程安排结果返回教务处。各学院(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局部调整课程表,可在承担教学任务10
5、%的范围内提出申请,由课程所在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意见,于第11周报教务处审核。(五)每学期第10-11周,各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和教室资源编排3-4年级学生课程表,并向课程所在学院(部)提出任课教师建议名单。第12周,教务处将3-4年级学生课程表初稿发至各课程所在学院(部)。各课程所在学院(部)根据课程表排定的时间、地点,统筹考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的任课教师建议名单,落实任课教师,并于第13周将课程安排结果返回教务处。各学院(部)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局部调整课程表,可在承担教学任务10%的范围内提出申
6、请,由课程所在学院(部─ 8 ─)主管教学院长(主任)签署意见,于第13周报教务处审核。(六)1-2年级学生课程合班由教务处负责,3-4年级学生课程合班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合班需参照教学进程表进行安排(进程不一致不能合班),通达与本科不能合班。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课程表初稿中的合班模式,如确需更改课程表初稿中合班模式,必须经课程安排学院(部)审核,并得到教务处批准。必修课合班规模以3个小班为宜,不超过4个小班;合班人数以100-120人为宜,一般不得超过140人;限选课一般不得超过130人。(七)遵循学生学习量均衡的原
7、则,班级前半学期与后半学期的课程分布尽量均衡,一般同一门课程每次课安排以2-3小节为度(特殊专业除外),每个班级不得连续两天安排同一门课程;从教师的身体与教学效果出发,理论课教学每位教师每天排课一般不超过两大节。(八)要求使用多媒体教学的课程除在课程表草表反馈意见中填写外,应履行报批手续,已认定过的多媒体教学课程不需重复认定。对于多媒体教学未通过认定的,不得借用多媒体设备。(九)在确保课程安排科学合理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课程体系特点和分层次教学的要求,以学院(部)为单位打通,按板块模式统一排课。板块排课优先考虑大学英
8、语、电工电子类实验课程、物理实验课程(电工电子类实验课程、物理实验课程优先顺序逐年轮流)、体育等课程。(十)在进程表中排定的班级进行集中实践性环节课程期间,其它课程停上(全校性任选课、物理实验等课程除外)。(十一)每学期第16周,教务处公布下学期课程表。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向各学院(部)教学秘书了解或上网查询开课─ 8 ─学期的教学进程、上课时间,并熟悉上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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