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25年:谁分享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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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改革25年:谁分享其利?、同时增加消费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创造了条件,这也就是所谓的“吃老本”。因此,当这些因素的作用在短短的几年内很快弱化时,这一改革的“黄金时期”也就走到了其终结之时,中国不得不面临进一步的改革。    2.“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渐进改革中的两难选择    改革的第一阶段形成了计划体制与市场调节并存的体制格局。“存量”部份还处在计划体制中,“增量”部份(处在发育时期的多种经济成份和“存量”中压缩计划调节范围后给市场调节让出的那一部份)则采用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显然,下一步的改革目标必然是指向“存量”资源的配置方式。从

2、逻辑上看,第二阶段的改革既牵涉到企业改革,也涉及行政部门的职能转变,用一个通俗的表达就是要“政企分开”;同时,第二阶段的改革还必然面临如何处理价格改革与企业改革的关系这一两难选择。要推行企业改革,就面临“存量”资产在计划价格体系下无法按市场价格体系“作价”的难题,按照这一思路似乎应该价格改革优先;但价格改革若先行于企业改革,则面临企业机制未转换的情况下企业行为不端正、往往把企业的新增收入大量用于增加员工工资和福利的情况,这必然会导致总需求膨胀和物价上涨,以及经济结构失衡和价格体系扭曲等后果,以致于单纯的价格改革无法达成目标。    当然,究竟

3、应该价格改革优先还是企业改革优先,不仅取决于经济考量,还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企业改革除了包含“政企分开”的内容之外(“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就是“政企分开”的形式之一),还意味着要改革企业的内部机制。“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虽然实现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相对分离,但由于作为承包人的厂长经理只对资产的当期产出感兴趣,而对资产的增值不感兴趣,很容易出现所谓的“短期行为”。因此,建立能使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机制就成了企业改革的当然内容,而这又要求将计划体制下属于抽象的“国家”的资产量化转移到资产拥有者手中。这一转移在技术上的困难是资产“作价”没有市场价格体系

4、作参考系的难题,而在意识形态上的困难则是可能被指责为否定公有制。    国有资产向资产所有者的转移不外有3种方式:一种是“证券私有化”,即按照国有资产总量颁发“资产券”,将“资产券”依据工作年龄等因素比较公正地分给全体公民,由公民个人持“资产券”认购企业的资产并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一种是“内部人所有”,将企业资产依据各种标准分配给本企业员工;第三种是市场出售方式,将企业上市出售,所得收入分配给企业员工、员工集体以及政府。尽管这3种方式都可以让政府和员工集体保留部份资产所有权,但这3种方式在当时的中国都不可能实现。第一种属于激进的私有化方案,面临

5、不能逾越的政治障碍;第二种则因各企业的资产多寡贵贱不一,实行起来会造成严重的不公平,所以也无法推行;要实行第三种方式,其前提是有足够多的体制外资金来购买庞大的国有资产,这在中国也是不可能的。    在渐进经济改革模式下,政治上基本没有任何改革,因此经济改革必然受制于意识形态。但历史的吊诡却在于,意识形态障碍事实上把企业改革和价格改革孰先孰后的两难选择简单化了:由于企业改革因意识形态障碍太多而无法推行,剩下的选择就只能是价格改革先行了。于是,绕开企业改革而选择价格改革作为改革第二阶段的突破口,就成了当时政治环境下的最可能选择。因为价格改革既能为

6、解决“作价”问题铺平道路,又能暂时避开意识形态争议。   3.1988年:从“价格闯关”到“治理整顿”    在80年代中期,所谓的价格改革其实并不是以价格市场化为真正目标的,这又与渐进改革模式下的意识形态束缚有关。当时中国政府提出的经济改革目标是“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商品经济体制”,这种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陈述表明,当局对是否要建立真正的市场经济仍处在摇摆不定的状态。同时,经济管理部门也习惯性地担心,如果完全实行价格市场化,就会出现经济混乱。另外,这些部门还想管住基础产品价格,只允许部份消费品的价格自由化。那时,由于基础产业

7、远远不能满足日益膨胀的加工工业的需要,原材料和能源的轮番涨价导致制造业产品的价格急剧攀升,于是用控制基础产品价格的办法控制通货膨胀的想法自然就占了上风。    正因为如此,当时政府内部和参与政策研究的经济学家之间,围绕着价格改革的具体方式究竟应该“以调为主”还是“以放为主”争执不下。所谓的“以调为主”实际上是计划体制下价格管理模式的延续,强调不能让价格自由化,而只能由政府的价格管理部门测算“合理价格”后一次性调整到位。如果是这样做实际上就不再有什么价格改革了,因为无论价格管理部门如何调整价格体系,价格体系的计划管理方式并未发生任何变化。所谓的

8、“以放为主”则强调要放手让价格自由化,对保守的政府管理部门来说,这简直是无法接受的。于是有人提出了一种折中的选择,即所谓的通过“调放结合”形成“价格双轨制”。这里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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