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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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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碧波小学章程(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深圳市碧波小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小学,学制六年。校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德智路2号。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为把受教育者培养成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2、和接班人奠定基础。第四条学校本着“立本求真、循序至善”的理念,让学生在我们的关爱和呵护中健康成长;以“全方位地实话教育创新,把学校办成高等级、现代化、特色鲜明的‘绿色’学校”为办学目标。第五条每年5月30日为师生文艺活动日。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由罗湖教育局主管。学校校长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如下权利;(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的决定权。(二)人事权。有任免副校长和其他行政干部的建议权。按照教职工使用管理权限,聘用人员。(三)财经权。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校长依照财经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各
3、种拨款和收入有合理使用权,对校内工资、资金、福利有合理分配权。(四)招生权。学校按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招收学生。第八条校长要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德育工作,依法治校。(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校务公开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四)争取校园面貌不断改善,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完善,教职工福利不断提高。(五)采取有力措施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六)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第
4、九条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支持和协助校长做好德育工作,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二)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师资队伍建设、重要人事安排和基本建设、经费管理以及师生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与决策。(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和监督。(四)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关心群众组织的活动,听取和征求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
5、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方案、考核办法、奖罚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由学校颁布施行。(三)讨论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四)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选。教代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行使教代会职权。第十一条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6、,接受财政、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第十二条学校成立“三结合”教育委员会,接受社会、家长、学生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在市编委核定的总编制范围内,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人、定责、定工作量。教职工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不少于一年。对于不胜任现聘任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以不聘或安排其他工作。未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评聘分开,一般按实际评定的职务聘任,但可以对少数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低职高聘者和高职低聘者享受相应待遇。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教职工校内结构工资由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工
7、作量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组成。除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外,其他各项实行浮动。学校自筹资金的福利发放侧重于在编在岗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按有关规定执行;逐渐减少福利性支出,加大绩效工资支出。教职工医疗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学校设副校长二至三人,副校长受校长委托管理学校行政某方面工作,听从校长指挥,向校长负责。学校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和办公室。各处(室)由校长聘任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二名。教务主任是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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