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布鲁姆教育目标分类20世纪50年代以布鲁姆等人将教学活动所要实现的整体目标分为认知、情感、心理运动等三大领域,并从实现各个领域的最终目标出发,确定了一系列目标序列。 (1)认知学习领域目标分类 布鲁姆将认知领域的目标分为识记、理解、运用、分析、综合和评价六个层次。 ① 识记:指对先前学习过的知识材料的记忆,包括具体事实、方法、过程、理论等的记忆,如记忆名词、事实、基本观念、原则等。 ② 领会:指把握知识材料意义的能力。可以通过三种形式来表明对知识材料的领会,一是转换,即用自己的话或用与原先不同的方式来表达所学的内容。二是解
2、释,即对一项信息(如图表、数据等)加以说明或概述。三是推断,即预测发展的趋势。 ③ 运用:指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新的情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它包括概念、原理、方法和理论的应用。运用的能力以知道和领会为基础,是较高水平的理解。 ④ 分析:指把复杂的知识整体分解为组成部分并理解各部分之间联系的能力。它包括部分的鉴别、部分之间关系的分析和对其中的组织结构的认识。例如,能区分因果关系,能识别识别史料中作者的观点或倾向等。分析代表了比运用更高的智力水平,因为它既要理解知识材料的内容,又要理解其结构。 ⑤ 综合:指将所学知识的各部分重新组
5、认的最好分类。这里将三种分类法分别做一简介,以便在编写教学目标时加以选择和综合运用。 第一个是辛普森(E.J.Simpson)等人于1972年提出的分类系统。这是目前应用较广泛的一种分类体系。辛普森(E.J.Simpson)等人于1972年提出将动作技能目标分成下面所列的七级: ① 感知:指运用感官获得信息以指导动作,主要了解某动作技能的有关知识、性质、功用等。 ② 准备:指对固定动作的准备,包括心理定向、生理定向和情绪准备(愿意活动)。感知是其先决条件,在我国将感知和准备阶段统称为动作技能学习的认知阶段。 ③ 有指导的反应
7、是哈罗(A.J.Harrow)于1972年提出的分类系统。哈罗把动作技能由低级到高级分为反射动作、基础性动作、感知能力、体力、技能动作、有意交流。由于反射动作和基础性动作是随着身体发育而自然形成的,不是习得的技能,所以教学中不设定这两方面的低层次的学习目标。其他四类较高层次的动作技能分别介绍如下: ① 感知能力:指对所处环境中的刺激进行观察和理解,并对动作做出相应调节的能力。包括动觉、视听觉辨别、触觉辨别、眼-手和眼-脚协调动作等。 ② 体力:是包括动作的耐力、力量、灵活性和敏捷性。这是学习高难度技术动作的基础,构成运动技能训练
8、中的基本功训练。 ③ 技能动作:指熟练完成复杂动作的能力。以基础性动作为基础,结合感知能力和一定的体力,经过一段的综合练习,就可熟能生巧地掌握技能动作。 ④ 有意交流:指传递感情的体态动作,它亦称体态语,既包括反射性的,也包括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