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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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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主要修订内容王华林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2010.11.23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修订背景1.1根据原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设计、科研、教学和施工单位对《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进行全面修订。1.2参加修订工作的设计单位有: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容柏生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研究单位有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2、(集团)有限公司;教学单位有清华大学;施工单位有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1.3修订过程简述规程修编准备工作始于2006年,2006年8月与主管部门签定规程的修订合同,同年12月召开修编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宣布修编组成立。完成本规程的送审稿之前,共召开修编组全体工作会议5次;参加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的协调会10余次。1.4修订过程简述1.5.1规程修编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理论和试验研究成果,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先后完成了本规程的讨论稿(第一稿)、征求意见初
3、稿(第二稿)、征求意见稿(第三稿)、送审初稿(第四稿)、送审稿(第五稿)等版本。1.5.22010年1月完成的规程征求意见稿;1.5.32010年2月2日编制组向全国有关设计、研究、教学、施工、质检等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寄送了征求意见函及征求意见稿240余份,并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上进行了发布;1.5.1截至2010年4月中旬,编制组共陆续收到来自有关单位及专家个人的书面反馈意见68份,涉及意见和建议700余条。1.5.2修订组对反馈意见和建议十分重视,对意见进行了汇总、整理,分章节研究提出了处理意见。在对反馈意见和建议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
4、,明确了本规程修订的全部内容,于2010年5月完成了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处理报告》及规程的送审初稿,并在修编组第五次工作会议上对其进行了仔细讨论,会后形成了本规程的送审稿。1.5.3本次宣贯培训班就是以送审稿作为依据的,还不是最终版本,希望大家掌握其精神,具体条文以正式发布为准。1.目前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设计存在的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2.1结构抗震性能设计要求和方法。2.2结构抗连续倒塌设计的要求和方法。2.3短肢剪力墙的具体评判标准和设计要求。2.4框剪结构中框架承担倾覆力矩不同时的设计。2.5楼层刚度变化的计算方法和限制条件。2.6风荷载作用下高
5、层建筑设计的层间位移比要求。2.7框架结构中的“强柱弱梁”的设计要求。2.8竖向地震作用的范围和计算要求。2.1楼层层间位移比是否能适当放松的问题。2.2板柱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和抗震设计的问题。2.3混凝土结构风振舒适度计算的问题。2.4薄弱层地震剪力放大系数偏小的问题。2.5防震缝能否满足抗震要求的问题。2.6多塔楼计算分析的原则。2.7楼梯构件对整体计算的影响要考虑。2.8托柱转换和托墙转换的区别。2.9水平结构舒适度要求。2.10本次规范修订对很多上一版规范执行过程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讨论和研究,并在相关的条文中做出了相关规定,便于
6、结构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中的执行。2.11具体解决办法反映在相应的修改条文中。1.本次高规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3.1修改了适用范围;3.2修改了结构平面和立面规则性有关规定;3.3调整了部分结构最大适用高度,细分了8度地震区房屋最大适用高度;3.4增加了结构抗震性能设计及抗连续倒塌设计的原则规定;3.5补充完善了房屋舒适度设计规定;3.6修改了风荷载及地震作用有关内容;3.1调整了“强柱弱梁、强剪弱弯”及部分构件内力调整系数;3.2修改完善了框架、剪力墙(含短肢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筒体结构的有关设计规定;3.3修改、补充了复杂高层建筑结构的有关规
7、定;3.4混合结构增加了钢管混凝土、钢板剪力墙设计规定;3.5补充了地下室设计要求,修改了基础设计规定;3.6修改了结构施工有关规定,增加了绿色施工等要求。这里没提及因《抗规》调整而引起的相应调整,比如地震影响系数曲线调整等内容。n紫色字体为修改的主要内容。n土色字体为新高规条文。n普通字体为修订原因、解释或补充说明。n黄色字体为高亮部分,以引起注意。n红色字体为重点字眼,着重注意部分。1.对设计影响较大的条文修改4.1调整了设计范围:本规程适用范围调整为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大于28m的住宅建筑结构和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民用高层建筑结构
8、。4.1.1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住宅建筑结构和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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