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5540779
大小:113.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20
《云南曲靖农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2012年5月在2010年3月基础上第二次修订)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校部”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切实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有效推进国家级示范学校建设,结合《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考核办法(试行)【曲农校政发〔2012〕1号】》的精神,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修订如下:一、考核的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二)坚持注重实绩、奖优罚劣的原则。(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原则。(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考核的原则。二、考核的内容教师的教学工作考
2、核采取日常量化考核和听课评价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月为一个周期,考核内容包括:(一)教师日常量化考核。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师日常量化考核细则》进行考核,见附件1。(二)听课评教。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细则》进行考核,见附件2。三、考核方式及程序(一)教务处代表学校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校部管理教学工作评价细则》考核各学部,学部按照《云南省曲靖农业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所属教师。(二)各学部每月25日以前将经公示无异议的专任教师考核结果报送教务科,教务科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5:30以前送督察科。四、考核方法(一)日常量
3、化考核分×80%+听课评教考核分×270%=各位教师当月量化考核分值。若当月没有听课评教考核分值,则以日常量化考核得分为各位教师当月量化考核分值。(二)各学部以当月教务科对学部教学工作评价分值为基础,对各位教师当月量化考核分值进行折算转换,即(各学部对本部教师本人当月量化考核分值÷学部对本部所有教师当月量化考核平均分值)×教务科对学部当月教学工作评价分值=教师当月考核上报的最终分值。(三)教师每个月考核上报的最终分值相加后求出的平均分即为各位教师学期考核分值,一年两个学期考核分值相加后求出的平均分即为每位教师该年度最终教学考核结果。(四)考核结果公示:教师
4、考核由学部负责,按月进行,每月考核结果由专人负责统计核实公示一次。若有异议,由本人及时提出,学部进行核查。五、相关说明(一)工作量:专职教师每周完成最低工作量为14节课,最高为20节课;专职教师兼班主任每周完成最低工作量为6节课,最高为14节课;教师兼一般行政工作人员每周工作量最高不能超过8节课;中层干部每周工作量最高不能超过4节课。专职教师每学年(或学期)基本工作量总数=实际上课周数×14学时核算,教师每学年(或学期)实际上课的课时数最少应达到基本工作量总数,学年考核才算完成教学任务,若达不到基本工作量,将以年终绩效挂钩;若当月达不到基本工作量,则以每节
5、课的课时津贴为基数,按所差节数翻倍扣除课时津贴。工作量原则上不能突破上限,若遇特殊情况,学部需写出申请,经教务科、分管领导、校长审批后,方可安排。(二)听课评教的工作量核算办法:为提高教育教学效果,学校教学委员会成立听课评教小组,随机听取各部教师上课情况。各学部成立2—5个听课评教小组,每个小组由2—73人组成,对本部所有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评价。参与听课评教的教师与上课教师一样,实行教师签到室签到制(各学部有一本听课评教签到日志),各学部汇总考核分值后连同听课评教表交教务科。学部听课评教工作由教务科根据听课评教签到日志的内容进行抽查考核,工作量由教务科统计,
6、听课评教的工作量按听课数×0.8计算。没有列入学部听课评教小组的教师实行听课学习制度,每学期不少于5次,不实行签到制,实行填写听课评教记录本制度,不核算工作量。(三)津贴发放:教师当月考核分达到60分及其以上的为“合格”,每节课按25元计发,体育课及军体课每节课按21元计发;若当月考核在60分以下,当月教学的课时工资按“合格”的60%计发;若学期考核总评60分以下,则在职在编教师转到非主系列岗位,外聘教师以后不在聘用;承担经验收认定的示范学校建设网络课教学、精品课教学任务的教师,经学部和教务科认定后,每课时津贴按27元计发。(四)年度评优;以学部为单元,各
7、学部按教师考核分值从高到低排序评出优秀。(五)由于临时调课,安排班主任或教师管理班级的(不讲授教学内容),每节课课时津贴按10元计发。没有经过批准的超课时按每节15元计发。(六)若因学校放假(寒暑假除外)、开会等全校停课所占用的教师课时,可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但不发课时津贴。(七)若因学校或学部教学安排,学生实习、实训等致使部分专职教师出现短期课被占用不超过一个星期的,所占课时可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但不发课时津贴;超过一个星期的必须向学校申请临时性工作,工作任务完成后,可算完成基本工作量,并发放课时津贴。(八)实验中心指导教师和实验中心主任,在行政坐班及实
8、验室的日常管理经教务科检查合格后分别计6个基本课时和9个基本课时,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