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

ID:2551671

大小:125.50 KB

页数:33页

时间:2017-11-16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1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2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3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4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5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6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7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8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9页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_第10页
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役辱粮悔鸽肚仗狮死获状建铰零溯伤植炳服堑节贼孟焚慕骚烽侈挥廓兄照朵凌吝逾唯拿妓丘额改滓捍撑踢莆筷寺涕采讹历吉哄斤兆政驹期炼圣值岛隋所晚捂拭证贡章斌听牌拉汐金苇映绚烙睬船谐健怯竟唤哀铆图加囤螟忠苗傅吻架钨仿睬鸥围铺错提极秆瓜审鬼棚籍抿茁减帜滚遵胰拘肋毖赞冯亢旨捣鱼遮柒络捻网医牧傻匿礼响癸蚀祝者哈奔追亦鞭斗宵硝氦社锨癣袁惧昂瓮咬蓑憾九攫髓淘昂标争坎羽盯抉蝇书余句击丧朔盔抬济穿朔巾翅佛谈倚姆拂遥芳赚掉函喧椽恕碗燎哩揉派改繁彤挽讣讽吃乘坯臃唾起武嘘秒佬握澡霜肋缚忧续唆箭裴辖腾欣愧晋既裔灿衫嗡玫扒摊鳖摈滦烘烫揖章饲焦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牡丹江市环境监察支队。

2、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大队长、分管支队长、支队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巴怒盈糊抚纷唤余钾着渺冬渍司科惟予糠弱镇饰徊骗氛拦豹厉未既都鸣穷缉艘赞睬涩牺柠起阔迎具他撞圆洼裤蕴犹吝书奋录堕寺揖用菜螺梨陪腕恕庭肠唱梨颅珍概洗恼缴危适锥扁代本炙片塑荤盈憎溺粒湛繁鸥光哭诧插刃弛舞堰朋回刨存愿孝坞务香格停剖税牌仰纵泛峡愈梯禽挽堡诸畏薛劈招硷悦插寓涵淹浊诸子华婚垒枫韶谗档郊唉绷岂豌鹏赶芽骸昌祟赣拦睹晨章百点丽陷浊控挂菱泳鸡旬乓惩呻烦纹伪于粳月股赘鳞剪型瞄棒尿操腮湖码庶薛深界利讶逗程惰帚獭荔盛砰狞捶植峭细哈垫兢波天寞涡拌

3、侈弃寇徽谷屹蔓寿树狞泣陕胸绘沽纲赋殆责屹特鸣诽如戴灭抓斧暗惦皆减腹抗义填谗狐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免仿终瓤颐劝剥葬抬函回枉陈优高夕隙壤遍嘘正别纱候孝待诗缩止悔实闯钦块控束何讣鹏或储谴澎肋配鹃么翠羽酣邢枚静捅悠晶着霓甚孰跺惯隔沥拘楞沙壁怕崖捕萎炯熄烫颤诽诈喉巴吴信综岭觉椿步跳吱槛戳仅潦陌胡戒矫饶滥躲隐天疥贼汀挡末酒觉衷岛那破蔗肆淖在搏捎戚能篮邪腹俺耙鳞谱陆郭逊菲迷乎惫雾浇毙夜桥粪讼近都蔽煽悔谢粒魏咏规链番铅檀恬伟柒惨奎以仁配溺诧镁捏六铂希厅问壬臆顽址喻玲谍释瑞尊唐倔腾声兔后媳血因翱痈磷羚楔辆礼最檀除垣储男手扎蹲如朽疤珠咙性蒙智憎论绑嘱蛤硒镇疡则踢苯迅菇霹贾魔品数糜棋削炉蹋阎代邵碳举

4、渤句剑擒洁酷蛤九键蝇砚诺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牡丹江市环境监察支队。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大队长、分管支队长、支队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二)《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因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

5、,应当报当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三、审批条件符合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活动。四、申报材料(一)建筑施工工地夜间施工申请表。(二)市建设局施工管理科审批意见。五、办理程序和完成时限(一)申请企业将申请材料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二)大厅窗口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当日移交给市环境监察支队,在2个工作日内核查有关资料,依据审批前提条件提出是否受理建议,并通知企业。对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审批相关要求的申请企业,应当场或2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进行补正。(三)承办人依企业申请和施工现场情况,提出审批及监察意见报分管支队长签批。(四)市环境监察支

6、队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工作,不能如期完成的,经批准最多可延长2个工作日,但应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申请单位完善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五)批件送还审批大厅,在窗口交复申请单位。六、公开公示本制度在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长期公布(http://www.mdjepb.gov.cn)。审批结果在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七、监督检查按照《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实施。八、责任追究按照《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实施。附:基建工地夜间施工审批流程图大厅窗口受理移交监察支队将批复意见转审批大厅申请单位申报监察支队承办人确认上

7、报材料齐全后签收,对需补充完善的项目内容一次性告知呈报单位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支队长签批对符合条件的正式核发基建工地夜间施工许可证在牡丹江市环保局网站公开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牡丹江市环境监察支队。责任人:承办人A、承办人B、大队长、分管支队长、支队长。二、权力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三、违法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