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ID:25275049

大小:195.50 KB

页数:78页

时间:2018-11-19

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_第1页
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_第2页
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_第3页
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_第4页
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_第5页
资源描述:

《会计职称考试大纲-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  (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78–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  (六)了解法的形式

2、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78–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掌握法律关系的要素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  (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78–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一章 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掌握法律关系

3、的要素  (三)掌握仲裁与民事诉讼  (四)掌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熟悉法律事实、法律责任  (六)了解法的形式与分类、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七)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78–  (一)法和法律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它通过规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而广义的法律则指法的

4、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5、。  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范所确定的,能够产生法律后果,即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情况。通常划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定情况或者现象。事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也可以是某些社会现象。  法律行为是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行为作不同的分类,如合法行为与

6、违法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等。    四、法的形式与分类-78–  (一)法的形式  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等。  (二)法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如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等。    五、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又称部门法。  一个国家现行的法律

7、规范分类组合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以下七个主要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法律部门;民法商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经济法法律部门;社会法法律部门;刑法法律部门;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法律部门。    六、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1.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规划、调节和控制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具体表现为国家计划调控关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