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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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豪沁园1#楼、2#楼装饰工程招标书建设单位:扬州利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建总包单位:扬州方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第一部分:扬州利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邀请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第四章投标报价及付款办法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第六章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第二部分: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授权委托书报价清单施工质量及工期、配合保证质量服务承诺第三部分:效果图、施工图电子文件 扬州利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邀请书各投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法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一、招标项目及工期扬州利豪沁园1号楼、2号楼南、西、北立面装饰工程;工期:60天(门窗框2011年元月5日前安装结束,幕墙龙骨2011年元月10日前安装结束)。二、投标人资格江苏省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设计、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项目经理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三、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价评标法四、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来我公司领取,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6日。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请密封后,于2010年12月10日上午08:30--11:00之间送至扬州市文汇东路130号。六、答疑会:于2010年11月30日上午9:00,地点:利豪公司会议室,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七、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0年12月10日下午2:00。八、合同授予时间:2010年12月13日前。进场时间:2010年12月15日前。九、有关本招标投标项目的其他内容: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限现金交款)。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不用密封)。招标人:扬州利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文汇东路130号电话:13373679483联系人:谭辉 第一章总则一、招标项目:本次招标是就扬州利豪沁园1号楼、2号楼南、西、北立面装饰工程进行招标。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等国家规范执行。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投标人在取得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四、投标人的义务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投标文件五、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1——5部分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1、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简介、生产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类似典型项目介绍。2、投标报价单: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3、技术支持和质量服务:投标人需书面作出施工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及质量服务承诺,以上承诺将作为评标依据,需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复印件;(2)、主要生产设备一览;(3)、工程技术人员状况;(4)、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附原件备查);5、投标综合内容:(1)、干挂石材分格及大样节点图;(2)、玻璃幕墙、门窗分格及大样节点图;(3)、1#楼平屋面上楼梯间的玻璃顶大样图;(4)、店招、灯箱、广告牌大样节点图;(5)、栏杆、橱窗大样节点图;(6)、造价清单;(7)、主要材料品牌及规格;(8)、深化设计书、设计图;(9)最终报价书;(10)、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六、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否则责任自负。七、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八、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均为可以接受的投标。九、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一周内退还。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4)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第三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十、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项目名称。3、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十一、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第四章投标报价及付款办法十二、建设单位要求实事求是投标报价,本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报价资料作为施工合同之附件。十三、付款方式如下:1、门窗框、幕墙及干挂大理石龙骨安装结束付合同价的25%;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付至合同价的60%;3、审计结束、竣工资料交付后付至合同价的90%;4、留合同价的10%作为保修金。十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选用:(1)、门窗及幕墙龙骨型材:选用江阴“鑫裕”牌。(2)、玻璃选用苏州华与玻璃原片,所有门窗及幕墙玻璃必须钢化。(3)、干挂大理石,龙骨型钢选用:南钢、马钢、宝钢、沙钢、永钢等大品牌之内。 (4)、干挂石材报价中暂按300元/m2计入,实际选用时由招标方指定品种、色彩及价格。(5)/工程胶必须采用合资品牌。2、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报出其投标价,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管理费、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土建装饰及安装内容。投标单位在总报价中须充分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和各项施工组织费用,检测费用招标方负责。3、投标报价形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暂定价格材料决算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报价时,各投标单位应按各分项工程列出项目价格组成,含数量、单价、总价等。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十五、开标时间详见投标邀请书十六、评标、定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十七、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1、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3、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5、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十八、评标、定标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定标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投标文件直接确定中标人。十九、投标文件的澄清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所有澄清或说明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为之,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二十、评标中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3、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第六章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二十一、合同签订1、中标单位一经确定,由土建总包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2、合同一式三份,土建总包单位一份、中标单位一份,建设单位一份,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减少合同份数。3、履约过程中如有变动,由土建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解决。二十三、验收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土建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二十四、工程结算以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报价及工程结算的依据。中标后工程量可以依据建设单位现场签证按实计算、调整,但中标单位所报的投标单价不得调整,作为工程结算审计单价。 第二部分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投标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装饰工程NJZC-2006D073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地址: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务:单位名称:地址: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 施工质量及工期、配合保证我公司就扬州利豪沁园1号楼、2号楼南、西、北立面装饰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如下: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质量服务承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修缮、装饰工程保修期为2年,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为最低要求,不满足的作废标处理;其他服务承诺由投标单位自定!我公司就扬州利豪沁园1号楼、2号楼南、西、北立面装饰工程投标的质量服务承诺如下:投标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第三部分效果图、施工图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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