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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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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间债务与宏观经济波动[1]论文.freel可以定义为“企业间债务引致货币供给的系数”。假如“为清欠三元债务注入一元货币”,则m的经验值为3。国家银行“注资清欠”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人们对国有企业间债务行为的预期并因此而影响到目前与今后一段时期中企业的行为。国家银行注入的资金越少,或者所承诺注入资金减少,m的“预期值”(Em)越低。理论上说,Em越低,“预算约束”越“硬”,企业间相互拖欠的数额会越小。所以,企业间债务在理论上是“预期货币供给系数”的函数:(3)D=f[Em]任何经济中企业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预算软约束。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在体制上和行为上的差别,就在于Em较高从而拖欠行为
2、会较为严重。但这并不否定同样是在国有经济条件下,Em仍会是一个可变的量,并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为政府的一个政策变量。这一点在理解解决企业间债务拖欠问题上具有重要的意义。2.3企业为什么被严重拖欠时还会继续“发货”中国国有企业在被严重拖欠的情况下还会继续给予其他企业“发货”并继续进行生产,除了前面所说过的(A)为了保持与客户的长期关系,(B)为了防止生产停顿之后发生“生产重组成本”等一般性的经济原因,以及(C)企业“预算软约束”这一基本的体制性原因之外,还有以下一些较为具体的经济原因与社会原因。(1)为了能发放奖金与增加福利。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现行体制是,工资、奖金的发放和利润提留取决
3、企业是否在本期内有“销售额”;而只要产品已经发出,就算作发生了“销售”,就可以动用企业现有的资金或者有资格向银行借款发工资、发奖金、提福利、提留利润进行各种支出。企业可以不关心自己的实际财务状况被债务人拖垮(在预算软约束条件下,债权人对于借出债务的风险考虑也会小得多),但总是会出于管理者和工人的现实利益(不是所有者的利益)而关心是否发得出工资。因此,只有当企业间拖欠已经使企业可动用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可能的贷款额度)“用完了”的时候,企业即使继续生产也不再能发工资的时候,企业才会有较为强烈的动机,停止在收不到货款的情况下还继续发货。由此可见,在国有企业的体制条件下,企业间债务的
4、增量,会更接近上一节所说的“理论极限”--只有“工资成本”构成对企业间债务增长的限制。这一因素,并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企业都一直起重要的作用。在高涨期之后、紧缩刚开始的时候,许多企业还有利润、也还有现金,还能发奖金,这一因素的作用就大些;一般地说,对于有利润、有现金的好企业,这个因素的作用总会大一些,而对于其他一些企业,当问题已经是没有现金、发不出工资的时候,这个因素当然谈不上多大了。(2)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在现行银行体制下,国有银行在分配贷款指标的时候,执行一定的产业政策标准,其中重要的一个标准就?quot;企业的产品有市场“。在这种条件下,只要能够”发货“,无论是否收得到货
5、款,企业都似乎更便于证明自己的产品有市场,以此作为申请贷款的理由。(3)为了”社会安定“。作为国有企业,不可避免地承担着一些国家的社会职能。别人欠债不还,企业到头来会拖欠工人的工资。但据企业管理者和地方政府官员的解释,即使这样,只要生产还在进行,工人每天能有事作(同时企业和政府承诺以后一定补发工资),也比工人无事可作要更有利于社会稳定。这也构成”不付钱也发货“的一个重要原因。2.4其他体制缺陷的作用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市场经济的不完全,也是造成企业间债务大量增长的原因。其中包括:金融市场不完全,资金的使用与配置缺乏效率,缺乏商业票据的贴现与抵押机制,缺乏银行对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督。更重
6、要的是,整个经济中尚缺乏对财产权(包括债权)的保护,不履行债务合约的行为不能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结果必然是违约方、债务方得益,任意拖欠,越拖欠越受益而不会受损,而债权方反倒处在被动的地位,商业信用无法正常展开,反倒形成了不讲信用的”拖欠文化“。这些体制上的缺陷都进一步加剧了企业间债务拖欠的恶性循环。但应该指出的是,中国经济中目前缺乏有效的信用关系,是以企业预算软约束为基本体制前提的,其他体制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是这一基本体制缺陷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前提。要想最终解决信用保障的问题,首先要解决以企业产权结构为基础的预算软约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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