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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文件TC(竞)2011-015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铜梁南城苗圃一号坝坎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C(竞)2011—0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铜梁县双碾林场采购机构: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第26页共25页采购文件TC(竞)2011-015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制二0一一年六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格式1、投标承诺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4、最后书面报价承诺书5、《投标报价调增、调减明细表》第四章:附件1、铜梁县南城苗圃一号坝坎建设项目《工程设计图》铜梁县政府采购
2、中心第26页共25页采购文件TC(竞)2011-015第一章采购公告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铜梁县双碾林场委托,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为“铜梁县南城苗圃一号坝坎建设工程项目”选择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采购事宜通知如下:1、项目名称:铜梁县南城苗圃一号坝坎建设工程2、项目编号:TC(竞)2011--015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最高限价:36.57万元5、投标人资质:(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持有建造
3、师证。(5)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采购文件的获取:(1)发放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6月22日止;(2)发放方式:可到采购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其中:《工程设计图》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第26页共25页采购文件TC(竞)2011-015因无电子文档,须自行到采购机构处领取纸质图纸。(3)资料费:由项目成交人缴纳1000元。7、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时间:2010年6月23日下午2:00至2:30,逾期不予受理;(2)递交地点: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铜梁县财政局六楼);8、开标(1)开标时间:2010年6月23日下午2:30。
4、(2)开标地点: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9、其他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高先生13883441683采购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赵先生45685992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第26页共25页采购文件TC(竞)2011-01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本次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充分做好投标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工程概况及相关要求1、建设单位:铜梁县双碾林场2、工程名称:铜梁县南城苗圃一号坝坎建设工程3、工程建设地点:南城街道办事处西村十社4、工程规模:详见《工程设计图》及相关资料。5、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工程设计图》已完成,建设
5、资金已落实。6、招标范围:包括铜梁县南城苗圃一号坝坎建设工程《工程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7、工程限价依据:“铜梁县南城苗圃一号坝坎建设工程”实行“最高限价”招标。工程限价的主要计算依据是:(1)《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第26页共25页采购文件TC(竞)2011-015(2)《重庆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3)《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渝水基[2005]56号)。(4)定额缺项按照市场价。(5)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8、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施工合
6、同的规定和要求,保证工程验收为合格工程。9、工程材料(1)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施工单位必须确保材料质量,采购的各种材料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凡建设方现场代表认为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相关质量规定标准的,施工单位对此存在争议时,由建设方和施工方按规定共同抽样送检。若经质检部门检测,证明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相关质量规定标准的,相应的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反之,由建设方承担检测费。同时,不合格材料一律停止使用,已使用的不合格料应无条件撤除,并限期运出现场,否则由建设单位组织运出,所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
7、承担,并在工程款中扣除。10、工期要求:(1)动工时间:2011年月日(以合同为准)。(2)竣工时间:2011年7月31日前(以合同为准)。(3)工期允许延长的条件:A、建设单位变更设计,妨碍了施工进度;铜梁县政府采购中心第26页共25页采购文件TC(竞)2011-015B、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影响施工安全或工程质量;C、建设单位通知暂时停工。(4)工期延长的决定:若发生前款规定的情况之一,施工单位应书面报请建设单位签字认可,方可顺延工期。(5)除允许延长工期的情况外,施工单位连续停工5天至10天,视为违约,扣收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若施工单位连续停工
8、10天以上,建设单位有权清场,直接解除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同时按施工单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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