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ID:23847351

大小:16.93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1-11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第1页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第2页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第3页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第4页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期两天的拓展训练于昨天下午顺利落下帷幕,剩下的是满身的无力和疼痛,但是这次训练给了我一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更给了我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中保人寿重大疾病终身保险合同  第一章 保险合同构成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本合同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章 保险责任的开始及交付保险费  第二条 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保险单应负的责任,自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而签发保险单时开始。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单签发日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2、,生效日每年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收取第一期保险费且同意承保时,应发给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保险费的交付,宽限期间及合同效力的中止正所谓“跨过断桥一小步,迈出人生一大步”这是我们经过断桥的时候教练给我们说的一句话,也是我对这次拓展训练的最大感悟!为期两天的拓展训练于昨天下午顺利落下帷幕,剩下的是满身的无力和疼痛,但是这次训练给了我一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更给了我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第三条 第二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应依照本保险单所载交付方法及日期,向本公司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如本公司派员前往收取时,应向该收费员交付并索取凭证妥为保存。第二

3、期及第二期以后的分期保险费到期未交付时,自保险单所载交付日期的次日起60日为宽限期间;逾宽限期间仍未交付且无保险费垫交的,本合同自宽限期间终了的次日起效力中止。如宽限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但应从给付保险金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第三章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四条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投保人可在效力中止日起2年内,填妥复效申请书及被保险人健康声明书申请复效。前项复效申请,经本公司同意并交清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后,自次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  第四章 保险责任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

4、构诊断确定罹患重大疾病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无论被保险人罹患一种或二种以上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公司所负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即行中止,其他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以后因疾病而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时,本公司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的三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正所谓“跨过断桥一小步,迈出人生一大步”这是我们经过断桥的时候教练

5、给我们说的一句话,也是我对这次拓展训练的最大感悟!为期两天的拓展训练于昨天下午顺利落下帷幕,剩下的是满身的无力和疼痛,但是这次训练给了我一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更给了我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第七条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的交费期内罹患重大疾病,从其被确定罹患重大疾病之日起,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 责任免除  第八条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而罹患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残疾时,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三、在合同订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或故意自伤身体;  四、故意犯罪、吸毒、殴斗、酒醉;  

6、五、战争、军事行动或动乱;  六、罹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爱滋病)、性病、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无驾驶执照、酒后或其他违章驾驶;  九、自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180日内罹患重大疾病。  发生第一款情形时,本公司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发生其他各款情形时,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本公司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后,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第六章 身体残疾鉴定正所谓“跨过断桥一小步,迈出人生一大步”这是我们经过断桥的时候教练给我们说的一句话,也是我对这次拓展训练的最大感悟!为期两天的拓展训练于昨天下午顺利落下帷幕

7、,剩下的是满身的无力和疼痛,但是这次训练给了我一次终身难忘的经历,更给了我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第九条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身体高度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第七章 保险事故的通知与保险金的申请时间  第十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悉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其他保险事故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应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30日内向本公司申请给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