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ID:23790531

大小:79.00 KB

页数:23页

时间:2018-11-10

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_第1页
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_第2页
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_第3页
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_第4页
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_第5页
资源描述:

《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东晋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及其权力问题试探东晋时期,国家承袭西晋制度,继续设置都督诸州军事,负责对地方的军事镇戍。然而,由于东晋时期的政治、军事的形势都与西晋时期有很大的不同,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以及都督诸州军事在权力的行使上,与西晋相比,都出现了一些变化,所以,有必要对涉及东晋都督诸州军事的诸问题作必要的考察。不过,限于篇幅,本文不能全面讨论东晋都督诸州军事的各问题,只对都督诸州军事设置的特点、都督诸州军事的军事权力和行政权力问题作一初步的探讨,以期对东晋国家都督制度以及军事行动的特点的认识有所裨益。    一、东晋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特点(一)都督诸州军事设置权由东晋国家直接控制,然而,

2、在对都督诸州军事的管辖上,除国家直辖外,出现了隶属型的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在西晋,当时国家设置的都督诸州军事都是直接由中央设置和管辖的。与西晋情况相同,东晋的都督诸州军事也都是由国家直接设置的。《晋书》卷六六《陶侃传》:“(陶)侃告勒以故,勒召而杀之。诏侃都督江州,领刺史,增置左右长史、司马、从事中郎四人,掾属十二人。”《晋书》卷七○《甘卓传》:“诏书迁(甘)卓为镇南大将军、侍中、都督荆梁二州诸军事、荆州牧,梁州刺史如故。”这些记载说明,当时都督诸州军事是由国家下诏才被任命设置的。这种任命方式正是国家控制都督诸州军事任命权的明显体现。当时国家对都督诸州军事不仅具有任命权,而且,还具有管辖

3、权。这种管辖权表现为东晋国家对所设都督诸州军事的直接控制。据前人研究,东晋国家规定了以扬州为中心的都督区、以荆州为中心的都督区、以豫州为中心的都督区、以徐州为中心的都督区、以江州为中心的都督区、以广州为中心的都督区、会稽六郡都督区、以益州为中心的都督区、沔中都督区,共有九处都督区。(注:参看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乙部)》上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B,第36-46页。)在这九处都督区中,除了沔中都督诸州军事和益州都督诸州军事受管辖的情况特殊外,东晋国家对在其他都督区中所设置的都督诸州军事都能够直接控制,并且具有严格的号令权。东晋时期,与西晋不同的情况是,当时国家在都

4、督诸州军事的设置上,出现了隶属型的都督诸州军事。这种隶属型的都督诸州军事是以沔中和益州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为代表的,主要表现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隶属型都督诸州军事的任命权由国家控制。《晋书》卷八一《桓宣传》:“陶侃讨默,默遣戎求救于(桓)宣,宣伪许之。……宣乃遣戎与随俱迎陶侃。辟戎为掾,上宣为武昌太守。寻迁监沔中军事、南中郎将、江夏相。”《晋书》卷九《简文帝纪》:“以兖州刺史朱序为南中郎将、梁州刺史、监沔中诸军,镇襄阳。”这些记载都是沔中都督诸州军事由东晋国家设置的证明。当然,东晋初年,在荆州一带具有很强军事实力的王敦,曾控制沔中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权。例如,他以周抚“为沔北诸军事、南中郎

5、将,镇沔中”(注:《晋书》卷五八《周访传附周抚传》。),以兄王含“为卫将军、都督沔南军事、领南蛮校尉、荆州刺史,以义阳太守任愔督沔北诸军事”。(注:《晋书》卷九八《王敦传》。)王敦对沔中都督诸州军事任命权的控制,是他凭借其军事实力,试图控制长江中游的一种表现。一旦王敦军事势力瓦解,这种情况也就不复存在了。因此,沔中都督诸州军事任命权为王敦所控制,完全是一种特例。二是隶属型都督诸州军事的管辖权被其上属都督诸州军事所控制。先看沔中都督诸州军事的情况。《晋书》卷七四《桓彝传附桓豁传》:“时谢万败于梁濮,许昌、颍川诸城相次陷没,西藩骚动。温命(桓)豁督沔中七郡军事、建威将军、新野义成二郡太守。”

6、此时,桓温任都督荆江雍司益宁六州诸军事。由此可知,桓温是完全可以号令沔中都督诸州军事桓豁的。这正是沔中都督诸州军事为都督荆州诸州军事所辖的明证。再看益州都督诸州军事情况。它的隶属情况,也与都督沔中诸军事的情况基本相同。据严耕望先生考证,东晋国家在益州设置都督诸州军事的同时,自成帝至孝武帝三四十年中,历任荆州都督,庾亮、庾翼兼督梁、益州,桓温、桓豁兼督梁、益、宁州。这就是说,周氏三世所任的都督诸州军事都受庾亮、庾翼、桓温、桓豁的管辖。此后,梁、益、宁州,或益、宁州的状况都是如此。(注:参看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乙部)》上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B,第44页。)这就是

7、说,在东晋,益州都督诸州军事设置后,就一直为都督荆州诸军事所控制。这两个特点表明,东晋国家虽然控制沔中和益州都督诸州军事的设置,但是,管辖权却为荆州都督诸州军事所掌握,这同其他的都督诸州军事的情况有很大的差异。正是从这种管辖关系上,表现出沔中和益州都督诸州军事具有明显的隶属性。(二)东晋国家设置的都督诸州军事所领都督区的州、郡,存在差别,具有多样性。当时国家使都督诸州军事所领区域可以分为以下情况:一是都督诸州军事所领都督区为多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