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3121711
大小:60.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11-04
《企业项目安全教育教学训练培养记录资料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
2、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C1-18编号培训主题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对象及人数在职人员培训部门或召集人安全部主讲人记录整理人培训时间地点会议室学时培训提纲: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公司级安全教育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每个入场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北京市绿色施工》的规定。3、进入施工现场
3、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合格的防护用品。不同专业必须按规定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在现场内吸烟。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热得快、电炉子等物品。6、严禁使用碘钨灯及60W以上的灯泡照明,7、动用明火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总包安全部开动火证,严禁私自动火。对无证动火人员严肃处理。8、所有人员在休息期间禁止私自外出,如有紧急情况向代班人员汇报。严禁与外来人员接触,注意道路上的车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9、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建设部JGJ
4、46-2005用电规范标准执行。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原则,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线。10、特种作业外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无特种作业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字)签字附后
5、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C1-18编号培训主题新入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对象及人数在施人员培训部门或召集人安全部主讲人付克明刘小杰记录整理人刘隽培训时间2011年4月20日至2011年4月21日地点会议室学时16培训提纲:新入场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项目部安全教育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
6、预防为主。2、每个入场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北京市绿色施工》的规定。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合格的防护用品。不同专业必须按规定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在现场内吸烟。5、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临边、洞口防护按照北京市施工现场安全生
7、产管理标准化手册的要求执行。6、做好“六大伤害”预防工作,即:坍塌、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爆炸”。7、电焊工及防水工程动用明火时必须由专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到总包安全部开动火证,严禁私自动火。对无证动火人员严肃处理。8、所有人员在休息期间禁止私自外出,如有紧急情况向代班人员汇报。严禁与外来人员接触,注意道路上的车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9、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按照建设部JGJ46-2005用电规范标准执行。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原则,严禁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线。10、特种作业外
8、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无特种作业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如有违反严肃处理。11、把个人卫生和宿舍卫生搞好,预防各种疾病的传播,保持室内良好通风。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签字)
9、签字附后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Q-C1-18编号培训主题新入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对象及人数在施人员培训部门或召集人安全部主讲人田宝坤王书忠范鹤峰刘隽记录整理人刘隽培训时间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4月24日地点会议室学时24培训提纲:新入场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施工班组安全教育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每个入
10、场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北京市绿色施工》的规定。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带合格的防护用品。不同专业必须按规定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4、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在现场内吸烟。5、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前必须接受工长、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每个作业人员在签字栏内履行签字手续。6
11、、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北京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7、作业前首先对作业环境进行观察,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8、要求每个人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9、严禁随意拆改现场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严禁私自动用现场的消防器材和各种机械设备等。10、特种作业外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无特种作业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如有违反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