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ID:22729128

大小:91.50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8-10-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_第1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_第2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_第3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_第4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2013年23号令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铁  道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交  通  部     令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信 息 产 业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利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航 空 总 局 第30号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票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计

2、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

3、选择施工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  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4、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   招 标  第七条  工程施工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 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 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 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 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

5、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内容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

6、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  (二)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四)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五)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

7、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四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一)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三)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四) 获取招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