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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我国现阶段城市社区管理现状 近20年来,全国各地先后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社区管理的现状和客观需要来看,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观念陈旧。尽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取得了迅猛发展,城市功能大大增强,但一些干部特别是一些部门领导干部,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下传统的管理方式,许多事情习惯于老套套,“一竿子插到底的直接管理”,有些权力习惯于自己揽着,怕放下去下边管不好,管不了。这种思想观念影响和制约着社区管理的发展。 二是社区类型单一。政府作为行政核心,拥有
2、对社区主要的管理权。也就是已成型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社区管理体制。所谓两级政府是指市级政府、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内含于“两级政府”之中,它既是政府各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又是调节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中枢。三级管理是指市级政府、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三者至上而下的管理模式。街道办事处管理着居委会,并通过它来处理大部分具体的社区事务。1982年,宪法中首次明确指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社会治安,并向政府反映民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意见等。但除了这
3、种政治性的社区组织之外,几乎还未形成其它成熟的社会组织。 三是社区组织的职能错位。现行社区组织除了“二级政府、三级管理模式”之外,就是指驻地单位。而驻地单位按照行政区划或行政系统被划入不同层次的政府各主管部门的管辖范围之内。政府行政指令成了这些单位的活动宗旨。条条块块的行政关系割裂了社区生活的有机联系,并且政府职能与社区组织职能错位,从而造成了这些单位小而全、万事不求人的半封闭状况,产生所谓的“单位办社会”现象:一方面这些单位负担过重,它们必须承担建造、维持自己的后勤服务和福利设施的责任和经费,并且要支付给相当数量后勤服务人员
4、的工资;另一方面重复建造同类服务设施又不对外开放造成利用率低,社会资源浪费,并导致专业的社区服务组织难以形成。由此看来,现实中社区组织的小社会是大政府直接管理下的,社区组织基本不具备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实体进行活动的能力,在被动状态下,它很难关心自我改造、自我发展;此外,政府插手各项社区组织的事务,如他们的成员须经过政府认可等,造成了政府管了许多管不好的事,造成了政府机构庞大、人际关系复杂等。 四是体制方面的问题。街道、居委会是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基本基层组织。从目前城市社区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看,尽管这类基层组织继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
5、管理功能,但确实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概括起来说,主要是建制散、权力小、服务少、参与差。 建制散,主要是街道、居委会体制没有变化,但管理规模扩大,在城市社区人口激增和流动的情况下,与相当多的居民失去联系。在50年代,大中城市一般街道规模1万人左右,居委会规模为100户至600户,其组织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目前,大中城市街道的平均规模已达3—4万人,居委会的平均户数则达一千户左右。尤其是由于新居民区的大量兴建,出现城市居民的市内大流动,再加上户口除了儿童入学对外居民生活并无多大影响,因而
6、出现城市内的户籍与居住地脱离的现象。同时,由于城市的发展,市区划调整,农转非即农民转为居民,城市社区中农居混杂的现象日益增多,开始出现街道、居委会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权力小,主要是街道、居委会与市和区政府的各个条条部门之间矛盾交叉,城市基层社区组织出现“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情况,街道、居委会没有执法的职能但要管理城市的基本生活秩序,各个执行部门有权执法却又没有力量直接把法律落实到基层,结果条块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经常出现。 服务少,主要是街道、居委会对于居民缺乏服务手段。现阶段城市的社区服务,已经从单纯物质扶助的
7、福利和救助发展到对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需要的全面服务。当然,这种全面并非是包罗万象,其基本特征是,围绕如何提高社区居民在社区中的生活质量问题,组织和指导社区居民运用自助和互助的方式,解决社区居民中的各种生活难题和公共福利,以及提高和完善救助性的社会福利服务。具体说,当今社区服务的内容一是面向传统福利和救助对象的社区服务。这主要是针对民政工作对象的社区服务,这方面的服务对象越来越少。二是为社区居民中有困难者提供便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改善生活的服务,即便民利民的服务。三是对整个社区的物质和精神需要的服务,主要是改善社区居住环境、人文环
8、境的服务。在这方面尤其缺少服务。因为各街道和居委会同普通市民联系不太密切,缺少集教育、服务、生活、娱乐、保障等为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网点。 参与差,是说居民几乎不参与社区的活动。居委会的选举,虽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但由于可以实行居民代表选举,许多地方都把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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