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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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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外大学制度模式的比较摘要通过对德国、英国、美国、日本四国大学制度特点的分析比较,结合我国大学制度的发展现状,探求其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借鉴意义。关键词大学制度自主权政府管理任何组织都与其相应的制度密不可分,“组织要生存和运作,就必须有制度化的安排”。大学制度是关于大学管理与运行的规则体系,是以大学的学术性本质为根据的、确定大学生存与发展的规则体系。正如夸美纽斯所说:制度是学校一切工作的“灵魂”。在现代大学发展史上,德国、英国、美国、日本分别在不同的阶段占有了世界上最优秀的大学。大学的成功意味着大学制度的成功,所以有人说:“
2、一部大学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大学制度的演进史。”当今大学的四种模式: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欧洲模式、英国模式、美国模式和日本模式,这种划分方式已得到学术界的认可。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背景下,我们应在立足国内现状的基础上,放眼世界,借鉴国外大学制度模式的有益经验,用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更好地发展。1国外高等教育制度主要模式国外四种大学模式中,德国和英国都是早期大学的诞生地,有很长的大学历史,具有原生性特点。美国与日本的大学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借鉴、学习前两国大学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移植性特点。因此,四种模式之间是既有
3、区别又有联系的。以德国为代表的欧洲模式德国大学是从中世纪大学发展起来的,从一开始就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德国大学制度是基于法令、法规和最终决定权的政府权利,由于研究者个人赢得政府的尊重和政府给予研宄者个人的实际自由而得到调和。政府对大学直接控制,大学享有很少的自主权,学者个人则享有高度自治和自由。政府通过教育部门对大学重大事务、经费使用和人事管理的最终决定权,对大学进行管理。而在学校内部的组织管理上则典型体现了教授治校的特点,其组织结构由大学评议会、学部、讲座三级构成,越向下一级延伸,拥有的权力越大。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
4、基本由讲座教授负责,讲座教授不仅拥有领导研究所、设置课程、组织考试和自主进行研究的权利,而且直接从政府获得研究资金与设备,完全拥有资金的支配权。院、系一级只是协调工作,不直接介入教授的教学、科研活动。由于绝大多数教授把国家看作是学术事业的唯一合法赞助人,他们的教学和科研是根据学术本身的需要和自己的爱好进行,因此德国大学与社会联系不大。英国模式约翰•范德拉格夫在《学术权利》一书中说:“英国大学的理想和学术管理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牛津和剑桥大学的古老传统。”牛津和剑桥大学的制度传统最主要的是其非政府性和捐赠性。英国大学除了
5、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地位以外,经费自主是英国高等教育自主性的重要机制。政府对大学不直接干预,大学享有较高的自治权,按照自身的发展规律运行。学校的管理者和学校的内部事务均由大学自己决定,政府无权干涉。英国大学具有无可争议的对经常性拨款的支配权、对新生考试和录取的掌握权、对课程的控制权以及对教职员的任用和对教师任期的确定权。在大学内部,英国大学一般由校、院、系三级结构组成,每级结构都有一定的自主权,形成了一套有序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治、能够有效地发挥整体优势的制度。通过董事会、理事会等组织将大学与社会有机地联系起来,使
6、大学成为社会的一部分,并促使教育市场化。美国模式美国大学享有较为完备的自主权。大学在制定组织条例和章程、分配和使用经费、招生、聘用教师、课程设置、学位授予等方面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利。在内部管理上,董事会享有裁决学校事务的全权,由董事会任命的校长具有管理实权,系级的中层管理人员拥有很大的自主权。学校的各种事务通过不同的委员会进行决策和监督,各类委员会不仅有知名教授参加,也有部分一般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学生参与其中。管理民主化,具有较强的适应社会的能力。美国大学制度是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产生的,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大学竞争制度体系
7、。曰本模式日本由于国家主义思想、自身高等教育传统的影响,其大学制度具有高度集权的特点。高等教育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政府集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于一身。政府不仅在确定各大学的职能、规划各大学的发展等方面管理大学,而且通过法令和行政法规对大学的内部事务进行直接管理,包括人员编制、学科设置、经费使用方法等都有严格的规定。日本大学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2我国现行大学制度特点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我国大学制度经过多次重大调整,逐步形成自己的体系。主要有以下特点:集权管理体制政府集办学主体、投资主体与管理主体于一身,管理高等学校
8、大多数行为。由于我国大学制度是救亡图存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后,又受计划经济体制和苏联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的影响,高等教育在管理体制上实行高度集权,高等学校基本没有办学自主权。改革开放以来,这种局面得到很大改善,国家先后出台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进一步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以及高等学校的自主办学问题从法律上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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