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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护士条例》内容解读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护理部(北部)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条例共6章35条条例将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一、《护士条例》出台概况二、《护士条例》总体思路(一)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特别是合同制护士的权益保护;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二)规范护理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三)强化医疗卫生机构职责。三、护士和护理工作的重要性护士工作与病人安全密切相关;护士工作与医疗疗效密切相关;护理专业技术与医疗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护士与病人接触的连续
2、性、动态性、直接性和具体性特点,直接关系到病人的感受和对医院服务的满意程度;三、护士和护理工作的重要性次要功能治疗主要功能护士医师主要功能照顾次要功能三、护士和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三分治疗,七分护理;病人无医,将陷于无望;病人无护,将陷于无助;------王琇瑛(护理学家)四、《护士条例》基本内容(一)维护护士合法权益1、政府层面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尤其是合同护士的福利待遇。给予表彰和鼓励。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一)维护护士合法权益2、社会层面:护士是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
3、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侮辱护士将受处罚条例规定,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维护护士合法权益3、医疗卫生机构层面与《执业医师法》不同的是,《护士条例》特别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在护士队伍建设方面的职责。保证临床护士人力的配备。保证护士工资报酬、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依
4、法参加的社会保险和职业安全保护。提供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参与护士职称、职务的晋升;参加培训、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获取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参与管理等等。医疗卫生机构层面原因1、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保障主要是针对公立医疗机构聘用合同制过程中,对护士的权利缺乏保护。——工资报酬、津贴等福利待遇;——继续教育;——职称晋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其他休假;等。去年对全国696所医院调查结果显示,合同制护士占护士总数的30.2%。合同制护士比例为43.4%。合同制护士离职率平均为5.7%,离职率最高为12.3%。2、临床一线护士职数严重不足
5、,未达到现有规定的标准根据去年我司7月对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96所三级综合医院调查:病房床位与病房护士比平均为1:0.38;监护病房的床位与护士比平均为1:2;病房床位与护士比在1:0.4以上的医院达到276所,占被调查医院的39.66%。原因《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部《关于护士工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参照国家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等有关文件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强化医疗卫生
6、机构职责:——保证护士人力配备,包括:不能低于卫生部规定的标准;3年内必须达到标准。——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包括:保证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保险;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对艰苦边远地区、接触有毒有害和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给予津贴。——加强护士管理,包括:建立护理管理组织、人员;依条例允许合法护士从事护理工作;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并进行监督检查。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违反本条例规定,护士的配备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的;允许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或者允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执业
7、地点变更手续、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处罚未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的对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或者未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医疗保健措施的;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的。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限期整改,予警告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士接受培训的;未依
8、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二)规范护士执业行为护士执业注册——拟执业时申请执业注册。——行政许可机关为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准予注册有四个条件。——注册有效期为5年。——变更注册,申请人只须在拟执业地变更。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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