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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7
《高台县物价局2013工作总结及2014工作打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高台县物价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打算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为主线,着力抓好价费管理、价格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价格公共服务、队伍建设等五项重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手段,全面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实现幸福美好家园梦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一、工作进展情况1.物价稳控效果彰显。充分发挥价格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市政府下达我县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3%以
2、内预期目标的完成。根据市政府公布的监测数据,全县物价运行在可控区间,没有突破物价涨幅上限。2.市场监测准确详实。按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安排,突出“稳物价”这一工作重心,开展价格监测,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菜和液化气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进行监测,今年,在落实省上确定的罗城乡棉花成本监测点外,全县共设农资、蔬菜、肉食等监测网点23个,按照不同的监测商品品种,落实日报、月报、季报、临时报等制度,为政府和主管部门提供-9-及时、准确的市场价格信息。一年来,对全县市场包括粮食、蔬菜、农资、建材等57个品种进行了定期报告制度,为市局每周、每日提供监测数据
3、,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半月提供监测数据,每月月底上报当月全县价格走势分析,便于市、县领导和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市场行情。为进一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市场价格监管和监测的新形式,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县实际,从5月份开始,我局开展了以“价比三家”服务活动为主要内容的高台县重要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发布制度,以城区5个大型超市为重点,每周五定期公布以粮油、蔬菜为主的27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引导居民理性消费,促进商家诚信经营,平抑商品价格的作用初步显现。注重调查研究,完成了高台县菜篮子消费价格调研报告、关于全县农村自来水价格成本调查的报告和南华工业园区企业用水的意见建
4、议等调研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3.价格管理规范有序。今年以来,完成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的第五期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成本价格核算工作和全县乡镇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调整。认真落实《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从5月中旬到六月底,联合县财政局-9-共年审《收费许可证》40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317个、经营性89个);年审收费项目239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28个、经营性收费项目111个);年审收费标准5466个(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5073个、经营性收费标准393个),年审收费票据1800余本,据统计全县收费总金额达2
5、0234.45万元(含经营性收费金额),年审率达到100%。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年审共取消收费项目28个,取消收费标准105个;注销执收资格单位《收费许可证》25个,废止和规范失效的收费文件6个,免征收费项目22项,免征收费标准35个。据不完全统计,通过《收费许可证》年审取消(免征)项目、标准后,一年可为社会减负800余万元。通过年审从源头上杜绝了无证收费和乱收费等问题的发生,全面落实了国家的惠农、惠企政策,为推动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4.价格基金征收顺利。根据《甘肃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我们积极
6、主动与国税、地税、人行和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明确职责分工,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进展顺利,止目前,已征收入库94.2万元。5.价费检查依法合规。根据市物价局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已对农资市场价格、7家超市、3家大型零售商场、2家农贸市场、78个商业零售门店、2家液化气站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未发现乱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对教育收费、农机收费、殡葬服务、农村卫生、广播电视等涉农收费单位和涉农价格进行了专项检查。结合效能风暴行动的开展,按照县-9-纪委的统一安排,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药监、教育、计生
7、等14个部门和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营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6.市场监管措施有力。注重日常检查与重大节日检查相结合,完善价格监管机制,充分运用提醒、告诫、教育和处罚等行之有效的手段,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在春耕时节,配合供销、工商等职能部门,对全县8户农资批发商,36多个农资零售经营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经营户全部实行了明码标价,并发放提醒告诫书40多份,有效预防了农资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创建诚信经营户为重点,对全县超市、商场、蔬菜交易市场、药品零售店、个体诊所等开展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明码标价行为;
8、对涉及房地产开发的9户企业的1706套、175653.57平方米商品房进行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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