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

ID:22126862

大小:53.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10-27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_第1页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_第2页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_第3页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_第4页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研究摘要:本文首先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进行了界定,然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归结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对预防以及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案例分析侵权行为  :G633:A:1672-3791(2011)01(b)-0220-01    近年来,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占全部学校事故的30%~40%。每所学校在每个学期基本上都有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而且一旦发生,社会压力大,事故处理难度更大。如果处理不当,

2、要么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么学校受到不公正的处罚,体育教师更是难辞其咎。要有效地处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保护学校、学生、家长各方的合法权益,首先就要准确、公正、公平地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    1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概念  1.1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界定  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作为一个全称概念,应包括学生在学校体育中受到的所有伤害事件。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生为对象,通过学校教育进行有组织的体育活动,包括各类学校的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课余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1]。由此可见,学校

3、体育的范围包括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两部分;伤害事故是指身体组织或思想感情上受到的损失或灾祸。因此,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范围是指学生在学校实施的体育教学活动或课外体育活动中受到的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体育中因学校、教师、管理人员、学生相互间或学生本人等原因所引发的致使学生受伤、致残、乃至死亡或其精神上受到的损害[2]。  1.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种类  国内研究者有两种看法。一是分为教学中的事故和竞赛中的事故;二是以伤害部位做区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这个问题是近几年研究的热点之一,研究者提

4、出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应该以过错责任原则还是以过错推定原则、是否需要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2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归结问题  2.1关于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在发生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之后,如何认定事实,如何归结责任,取决于如何界定学校及其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目前理论界存在监护责任说、委托监护责任说、侵权责任说等三种学说。前两种学说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利于学校明确自身责任,不利于加强对学生安全的保护。学校与未成年学生之间的关系是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学校和体育教师在组织管理体

5、育活动中,直接负有对学生的管理、保护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这种法律关系决定了学校在体育伤害事故中的责任性质为侵权责任。因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均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违反法定义务使学生在校园体育活动中遭受损害的,学校即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2.2关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  如前所述,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一种侵权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132条的规定,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对于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有学者认为,三

6、种原则都可以适用,有学者认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健全,人们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逐步形成了一个主流认识,即大部分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学校在体育伤害事故中责任认定的原则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笔者也赞成这一观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

7、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学校对学生人身伤害只承担过错责任,不承担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即学校有过错就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这些规定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同样提供了法律依据。  2.3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依据  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是指行为人经过归责之后依法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不利后果。所以,关于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赔偿责任的依据,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指事故当事人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二是指当事人承担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  学校承担事

8、故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根据《办法》第二章的规定来确定。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学生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一般为以下四个方面:(1)常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2)残疾赔偿:赔偿残疾用具费、残疾生活补助费;(3)死亡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助费;(4)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涉及《教育法》和民事法律的问题,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应当依法确定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范围、标准和赔偿依据,才能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