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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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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利大于弊有学者认为会计准则趋同弊大于利,笔者持相反观点并认为,即使会计准则趋同当前存在弊端与挑战,从长远看来其带来的积极效用依然占主导地位。根据Guerreiro,Rodrigues和Craig(2012,p.482),会计准则趋同是通过适应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Board以下简称“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表准则(International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s以下简称“IFRS”)以缩小
2、财务报告国际差异的的过程,另外,会计准则趋同又与专业会计师适用国际审计准则和审计条例相关,本文只探讨国际财务报表准则在会计领域和公司治理中的适用。当今社会,适用国际财务报表准则已成为必然趋势。全球化与政治权宜驱使更多国家与地区选择并适用国际会计准则以适应IASB的国际趋同(ChandPatel2008,p.83)。以中国为例,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自2007年起将其一直采用的公认会计准则(GenerallyAcceptedAccountingPrinciples以下简称“GAAP”)与IFRS对接,由
3、于其特殊的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历史与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式的趋同过程十分复杂却更值得探究,因此,众学者试图通过持续辩论去论证会计准则趋同是否弊大于利。无论是在会计领域或是公司治理范畴,会计准则趋同已然成为一项重要且引起争论的议题。有学者认为,以特定国家为研究对象的国别案例法是分析IFRS适用性的一种有效方法,因此,本文将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列举一系列趋同的优缺点来研究趋同的发展过程并讨论其伴随的优劣势。会计领域中的财务报表趋同指,不同国家通过使用相同
4、会计准则以达成增加财务信息可比性的目的的过程。同理,在公司治理范畴,财务报表趋同与提供股东与利益相关者更多的信息的可比较性密切相关。两者的共同目的在于弱化会计信息审阅的多样化,提供更有价值的会计信息以帮助决策者选择出最优方案。然而一些隐含假定应当被考虑,例如IASB已假定“会计是客观、中性并且价值中立的”,且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以“实质重于形式”理论为基础的。然而在中国反例却存在,譬如,IASB明令禁止的“利息蓄池法”(PoolingofInterestMethod)仍然在使用(Baker,BiondiZ
5、hang,2010,p.107)。由此可以得出,在中国,实际趋同比形式上的趋同更加难以实现,但其在趋同过程中得到的效用依然大过阻碍并且从三个主要方面推动着IFRS的改进。首先,如IASB称,会计准则的首要效用是实现全球会计信息可比性。通过趋同,可供投资者使用的财务报表信息的可比性在逐步增强。根据Patel(2010,pp.376-378),在中国有超过50万家外资直接投资企业(Foreigndirectinvestment以下简称“FDI”)且中国在2004年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接受FDI的国家,投资额
6、达到6000万美元。因此,无论是以吸引更多FDI或者降低财务报表成本为目的来说,将GAAP与IFRS对接以减小财务报表差异都十分必要。例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为)是一家从事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仅2007年一年,华为的销售收入逾160亿美元,其中海外收入115亿美元占比大于70%。中国有众多类似企业选择走出国门融资以规避本国市场风险并试图实现其更大的经济增长的目标。通过适用IFRS,一方面中国企业无需将涉及海外收入的财务报表从IFRS基准翻译转换为中国GAAP基准,不仅降低了财务报表的成本
7、同时也提高了技术上的可比性。另一方面,对投资者来说,Anglo–American国家的投资者能够充分信任中方的财务报表因为双方报表系统依据相同的会计框架。由此可见,中国进行IFRS趋同不仅降低了信息不确定性和其带来的成本,同时能够吸引更多外海投资者从而引进更多的FDI。其次,IFRS趋同能够促进特定国家效仿一个结构更加合理、措施更加专业的权威准则以加强其作为趋同参与主体的合法地位;同时,趋同行为还是公司治理范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经济政策颠覆性的改革过程中(从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将转型)需要且亟需
8、一个功效更加完善的会计系统,这一步的实现将直接推进中国经济与全球市场的无缝对接(PengvanderLaanSmith,2010,p.17)。在中国经济体系的重估之前,会计的主要目的是协助国家经济政策的执行和维护计划经济的主体地位。而Anglo–American国家视制定会计准则为国家相关机构或独立公共机构的基本职责(OehrZimmerman,2012,p.134)。随着中资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的不断深入,中国的会计法律法规也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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