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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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管理处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制定依据《建设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合同》、《专项方案》。第三条、实施处罚依据:现行《建设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合同》、《专项方案》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设计资料、变更图纸。第二章工程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以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为管理控制中心,项目领导班子、技术质量组及成本预算组为管理

2、监督机构,以全体管理人员为管理控制主体,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体系。第五条、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领导班子对施工现场作巡回督查,有权对各管理人员工程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及要求的施工行为,除令其整改达到规定要求外,还应按本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第六条、项目领导班子、技术、质量、安全组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检查,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对各管理人员的质量保证体系、违规施工、工程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等行为,视不同情况采取警告、整改、

3、书面通知、通报、撤换相关人员及罚款等相应措施。第七条、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技术等级高、工期紧、工程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质量为中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狠抓进度,按期完工”等观念,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工程按质量、按期限、安全顺利完成建设任务。项目专职质量、安全员过程中“宁当恶人,不当罪人”,严抓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避免一切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优良、高效、安全、圆满完成:成本、预算全过程参与配合,做好现场签证、工程计价、预决

4、算及支付等相关工作。第八条、按照质量目标管理考核表进行考核:1优良: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2良好: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3合格: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4不合格: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第九条、奖励标准:1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项目部奖励个人100元;2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下,80分以上,项目部奖励个人50元;3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70分以上,不奖不罚;4考评得分在70分以下,项目部罚个人200元;第十条、考核时间:每月30日由项目领导班子对管

5、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有打分情况,奖励次月兑现。第三章处罚金的缴纳规定第九条、处罚金执行人: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领导及责任部门。第十条、处罚金缴纳方式:由执行部门签署《罚款通知单》签署人在通知单上写明违章事项,罚款金额,处理意见。《处罚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存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办公室,一份存执行部门,一份存违章个人。第十一条、违章个人在收到《罚款通知单》后3天工作日内,向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办公室缴纳处罚金。超期缴纳,每超一

6、天加收10%的滞纳金。第十二条、处罚金的使用:对施工安全、质量、进度超前的个人进行奖励,用于工程建设。第四章工程质量处罚第十三条、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俊发城项目部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是经检查试验合格的材料,所购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产品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同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材料的性能、技术指标进行试验、检测,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1)、材料的取样、送样、试验过程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参加,签字认可,否则上报资料无效,其材料视为不合格。(2)、严格控

7、制进场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不合格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不合格品进场,除不准使用清退出场外,每批处1000元罚款。第十四条、(1)、各管理人员管辖内的施工班组管理、技术、质量、特殊工种、施工指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持证挂牌上岗,若发现不挂牌上岗者,每人罚款人民币50元/次。(2)、施工人员为保证安全生产,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绳,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及不穿衣服,若发现违规人员,对工人罚款100元/次,管理人员罚款200元/次。(3)、每一施工点,必须挂牌施工,且标明工程名

8、称、工程部位、技术、试验、质检人员姓名,材料重量、配合比等内容,若发现不挂牌施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4)、施工现场无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不准施工,违反以上规定,罚款人民币100元/次。(5)、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施工,违反质量控制程序规定,罚款人民币500元/次,并进行返工,返工费用由个人承担。(6)、砂浆、混凝土必须用机械搅拌,砂浆、混凝土施工不按规定配合比或不按规定计量者,罚款人民币500元/次。(7)、使用已超过初凝时间的水泥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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