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950387
大小:378.5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0-25
《12双学位报名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通知[2013]号教务处关于2012级本科生报名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通知为了拓宽学生知识面,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满足国家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依据《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我院将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在2012级本科中开设双学位(双专业)。现将报名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1、学有余力、主修专业成绩在年级排名前60%,且经正常补考后没有不及格课程;2、不曾受到学院任何形式的处分;3、按要求注册、及时缴清主修专业学费。二、双学位、专业开
2、设目录专业专业所在学院授予学位金融学经贸学院经济学电子商务经贸学院管理学财务管理管理学院管理学英语外国语学院文学日语外国语学院文学法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行政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管理学三、收费标准每学分收费150元,每学期交费一次,中途退学者不退学费。四、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程序安排1、2012级本科学生修读双学位、双专业报名申请只安排一次,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再接受报名申请;2、请拟修读的2012级本科生于12月5日至12月12日登录教学管理系统,选择“活动报名”中的“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后选择双学位专业(报名方法如同英语四六级考试网上报名)。报名
3、申请经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后,公布获得修读资格的学生名单。3、具体交费、注册和开课时间另行通知。(二)其它说明:1、根据《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暂行办法》规定,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未达到规定分数者,暂不授予学士学位,包括双学士学位;2、双学位专业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晚上和周末;3、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原则上少于40人将不开班;4、已修得双学位专业24个学分的学生,可减免4个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附件:1、《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2、各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附件1: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为拓宽学生知识面
4、、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以满足当今社会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特制定《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办法》。一、双学位专业、课程和学分1.学生所选双学位专业原则上应是与主修专业跨学科门类的专业,学校每年根据国家需要和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所开设的双学位专业,其教学计划及报名通知于当年12月向全校各学院公布。2.各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总学分不低于50学分(含5-6周小型毕业设计);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按学分交费(150元/学分);学习年限一般为两年半,一般从二年级下学期开始。学生在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前提下,取得双学位专业规定
5、课程50学分者,授予双学士学位。二、修读条件、审批手续1.凡主修专业主干课程成绩优良、学有余力,主修专业未有补考不及格科目,且成绩在年级排名前60%,未曾受到学校任何形式的处分,未拖欠学费的学生均可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2.申请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按教务处报名要求在报名系统上报名,报名结束后由学生所在学院初审,各学院审核其修读资格,签署意见后将名单报教务处批准,再通知获得资格的学生在新学期办理缴费及修读手续。3.修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应首先学好主修专业课程。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双学位专业班主任每学期审查修读双学位专业学生的继续修读资格,主修专业必修课程累计正常补
6、考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2门及以上者,终止其攻读资格。4.双学位专业实行自然淘汰制。考试不合格的课程只给予一次正常补考机会,正常补考不及格双学位课程门数达到2门及以上者,终止其攻读资格。三、学籍管理1.修读期间,若双学位专业学生在主修专业已修读了相同的课程,在课程内容、学分数、考核要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其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经本人申请、主修专业学院核实,到双学位开办学院办理免修手续,可免修该课程(免修课程总数不得超过2门)。2.为保证教学质量,双学位专业以单独组班的形式安排教学,组织考试,颁发证书。考试成绩由双学位专业班主任负责管理。3.学生修读双学位专业
7、所取得的学分不能达到相应的证书要求者,可转为任选课学分,但不能转为素质教育选修课学分。4.学生完成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中的24个学分及以上者,可减免素质教育选修课4个学分。5.双学位开办学院负责学生注册收费、学籍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保存记录。四、证明文件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本科生取得双学位专业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者,经教务处审核,若其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都达到毕业及授位要求,学校在发给其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同时颁发双学士学位证书。双学士学位证书暂不进行电子注册。学生取得双学位专业规定课程不足50学分,但达到24学分,可发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专业的学
8、生,其修读双学位专业的成绩与主修成绩管理同样对待,将装入学生个人档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