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768828
大小:10.64 MB
页数:38页
时间:2018-10-20
《涉农法律讲座(已编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法律讲堂主讲:张桂永法律硕士北辰律师英语讲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标志着我国治国方略实现了彻底的转变。引言: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律的概念及特征1、法律的概念: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与道德、纪律、村规村约相比法律有其特殊的特征⑴、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⑵、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⑶、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⑷规定了人
2、们的权利和义务案例1:王先生的父母年迈,王先生以自己住房拥挤为由,想把赡养父母的责任推给自己的两个姐姐。他说:以后父母去世了,他们那十多万元存款就归你们两个了,我放弃继承财产的权利,也放弃赡养父母的义务。请问?王先生的做法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吗?分析案例: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不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也不存在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公民,只有把认真行使公民权利和自学履行公民义务结合起来,才是正确
3、的态度。另外,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义务是不可以放弃的。只要父母履行了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就应该担负赡养父母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王先生的的言行已触犯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3、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1年1月24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郑重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民法一、生活处处有民法1、早上到菜市场买菜。小王明明给了钱,菜贩硬说没给钱。2、坐车到县城,司机紧急刹车,小张头被撞得鲜血直流,司、售人员说责任不在他们
4、。3、自己的照片被人摆在照相馆的广告栏里,照相馆负责人说应该感谢他们。4、给自己手机缴费,但号码写错了,钱到了别人的帐户里,请求退还钱款,却遭到拒绝。像以上纠纷,都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可见民法与人们的关系最密切,最直接。案例2:二、民法的含义2010年初,仙山市工商局在春节前夕开展了涉及行业安全的大检查活动。1月20日来到了本市从事办公家具生产的龙头企业“万家用”家具厂,对该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两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罚款1万元,企业不服起诉到法院。2010年3月20日,仙山市工商局由于新的办公大楼
5、落成,需要购进一批新的办公家具,于是,派人到“万家用”家具厂并购买价值20万元的办公家具,在讨价过程中,副局长李某与工作人员小王发生争执,并出手打了小王,致其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3000元,出院后小王向李某索赔遭拒,于是向法院起诉。案例3:案例4:讨论?这两个案件都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吗?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次,工商局到家具厂检查工作并罚款,工商局的身份是行政领导部门,工商局与家具厂是检查与被检查、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法律关系,双
6、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属于“民告官”,应属于行政法调整范围。工商局第二次派人到家具厂是采购办公家具,是以民事身份进行活动,双方进行的是买卖交易方面的民事活动,是平等的主体,形成的是民事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案情分析: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案例5:李某明知其房屋南边邻地将建一栋高层楼房,但其隐瞒事实,将房屋售给王某。一年后,南边高楼建成,王某的房屋得不到阳光照射。于是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李某违反了民法哪些原则?请问民法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首要原则、核心原则、标志)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3、
7、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原则4、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5、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平等原则的具体化)(民法的根本任务)(没有法律的情况下要遵守国家政策)总的关系: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四、民事主体1、民事主体的含义:在民事活动中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享有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主体”。2、种类: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案例6:1个月的婴儿能作为民事诉讼的原告吗?一日,华强用摩托车带着即将临产的妻子海英
8、去医院,途中被一辆大货车撞出十几米远,华强和妻子当场死亡,而海英腹中的婴儿却奇迹般的诞生并活了下来。然而,这婴儿只能由祖父母抚养,生活艰难。婴儿的祖父母在痛不欲生的同时,以自己和婴儿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婴儿抚养费、教育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30万元。婴儿太小,他能当原告要求赔偿吗?法院是否受理此案呢?案例分析:这个案件涉及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问题。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至于死亡。同时具有平等性,即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