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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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快递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第四条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利高效的原则。第五条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邮政管理

2、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接受邮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 申请经营快递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企业法人条件;(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三)有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的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四)有严格的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承诺、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服务

3、地域、赔偿办法、投诉受理办法等;(五)有完备的业务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包括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分拣运输、派送投递、业务查询等制度;(六)有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保障寄递安全、用户信息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制度;(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 申请经营快递业务的,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有与申请经营的地域范围、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网络和运递能力以及快递从业人员;(二)有提供快件(邮件)收寄、投递等服务的营业场所;(三)有封闭的、面积适宜的快件(邮件)处理场所,配备相应的分拣设备,并符合邮政管理部门及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在

4、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快递代理服务的,应当具备前款第一、二项的服务能力,并与被代理企业签订书面协议或者意向书。营业场所和处理场所配备的设备设施应当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第八条经营国内快递业务的,应当能够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业务咨询、电话查询和互联网信息查询服务,有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能够根据要求配置符合规定的数据接口,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有关数据。申请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外,还应当能够根据要求向有关部门提供寄递快件(邮件)的报关数据,处理场所应当符合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第

5、九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第十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应当根据申请经营的类型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符合本办法第六、七、八条规定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一条 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在省、自治区、直

6、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含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快递代理服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或者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应当向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通过互联网办理。邮政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作出处理。第十二条申请人申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时,应当如实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其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三章审查与决定第十三条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7、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邮政管理部门审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申请,应当考虑国家安全等因素,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第十四条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数据接口、报关数据和海关处理场所有关条件,申请人在提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时未实际具备,但是承诺在约定时间内能够达到的,受理申请的邮政管理部门应予认定,约定时间不超过六个月。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是否在约定时间内履行承诺进行检查。发现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撤销许可决定。第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快递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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