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1373580
大小:266.00 KB
页数:71页
时间:2018-10-21
《林业区划(上)》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林业区划(上)林业区划(上) ××县林业区划 一、概述 ×(一)自然概况 ××县地处河北省最南端,邯郸市的东南部,北纬°′″—°′″,东经°′″—°′″。北与广平县毗邻,西与成安、临漳接壤,东与大名县相连,南与河南省的清丰、南乐、内黄三县隔河相望,有漳河、卫河自西向东流经县域。全县南北纵距公里公里,东西横宽最大跨度公里公里,总面积万亩,耕地面积万亩,属漳卫河冲击平原区。 ×××地形地貌 ××县属于第四纪后,漳河携带大量泥沙冲积而成的扇型平原,是华北冲积平原的一部分,地势开阔平缓,海拔高度在—米
2、米之间,最大高差米米,地势自西南向东北缓缓倾斜,地面坡降为分之一。县内虽有漳河自西向东从中部横贯全境,但由于近年来上游只注重修建水库而忽视生态措施,致使河道长年干枯,很少见水,又因为漳河过去多次的改道泛滥,使全县境内形成多条故道,内部地形起伏,微地貌变化较多、主要由缓岗、二坡地、低平地、河漫滩、决口冲积锥、河旁洼地等组成。×县地貌类型(见表)。 ××地貌类型统计表 ×表— ×编号 ×地貌类型 ×占地面积() ×Ⅰ ×缓岗 ×× ×Ⅱ ×二坡地 ×× ×Ⅲ ×低平地 ×× ×Ⅳ
3、×河漫滩 ×× ×Ⅴ ×决口冲击锥 ×× ×Ⅵ ×河旁洼地 ×× ×合计 × ×××气候 ××县属华北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夏较长,春秋较短。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寒冷雪雨稀少。 ×()光热。光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时数小时,年日照百分率为。—月份日照达小时,年总辐射量为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气温为℃℃,最高气温℃℃,最低气温℃℃,月份平均气温为℃℃,月份最冷平均气温为℃℃。无霜期为天,全年≤℃℃的活动积温℃℃,≥℃℃的活动积温℃℃。 ×()降水
4、。年平均降水量为㎜,分布不均,降雨集中在—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春季平均降水量㎜,夏季平均降水量㎜,秋季降水量为㎜,冬季降水量㎜。年平均蒸发量为㎜,是降水量的倍。 ×()林业主要气象灾害。从全县范围看,林业生产的主要气象灾害有风、雹、低温连阴雨、寒潮等。 ×风:对林业生产起危害作用的主要是大风和干热风。大风多发生在春季和雨季,—月多为大风时期,平均为天,大风日数占全年大风总日数的,由于大风日多集中在植树造林和果树花期授粉的关键期,使土壤蒸发加速,春旱加重,对造林成活率和果树的正常授粉、座果危害较大;雨季
5、正是果树果实速长期,此期大风,往往给果园造成不同程度的减产,甚至绝收。风向以南风、偏南风为多,其次是偏北风,随着季节的转换,风向左右规律的变化。月份至翌年月偏北风相对较多,—月份偏南风较多,月至月静风次数较多。大风往往损折树木和落花落果。所谓干热风是指当小麦进入灌浆乳熟期后,常常会遇到连续几天又干又热的风,实质是由于高温低湿并伴有一定的风速,形成的大气干旱现象。干热风一般发生在月中旬,平均每年天,最多年份可达天,对小麦的高产影响很大,此时正是果树幼果期,发生干热风对林业生产危害严重,要减免这些自然灾害,就必须
6、营造农田林网,实行农林复合经营,建立完整的防护林体系。 ×低温连阴雨:低温连阴雨分两种:春季和秋季低温连阴雨。春季低温连阴雨多发生在月中旬—月上旬,此时正是树木发芽期,由于连续低温和连续阴雨使土壤温度偏低,推迟林木发芽,造成烂根。秋季低温阴雨对林木生长影响不大。 ×寒潮:寒潮出现的时间为月份至次年的月,其中以月份出现的次数最多,月份和月份次之,月份偶有发生,寒潮往往伴有大风出现,寒潮到来时,气温突然大幅度下降,并往往伴有风、雪、霜冻等现象。月份正是果树萌动、开花授粉期,低温往往影响果树的正常开花授粉、降低
7、座果率,同时给林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等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 ×××土壤 ×全县总面积万亩,土壤面积为万亩,全县土壤均发育在近代漳河冲积母质上。从缓岗—二坡地—低平洼地的沉积物由粗到细的沉积规律,随缓流方向发展,大体成带状分布。由于漳河的多次泛滥改道,使沉积物相互覆盖,垂直方向的沉积物粗细相间,层次分明。按照全国土壤普查规范的要求,经普查分为潮土、褐土个土类,个亚类,个土属,个土种(见表)。 × × ××县各土壤类型分布表 ×表—单位:亩 土类 亚类 ×土属 ×面积 × ×主要分布 1
8、2全文查看×褐土 ×草甸褐土 ×沙质草甸褐土 × × 院堡乡漳北故道 ×壤质草甸褐土 × × 漳北故道两侧二坡地 ×粘质草甸褐土 × × 棘针寨乡与东代固乡浅平洼地 ×合计 × × × ×潮土 ×潮土 ×沙质潮土 × × 漳河河滩漳南双庙双井决口冲积锥及崔也冲故河道两侧二坡地 ×壤质潮土 × × ×粘质潮土 × × 扇形洼地和河旁洼地 ×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