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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20
《军校路燃气开挖全段修复工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军校路燃气开挖(全段)修复工程交易文件建设单位: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招标代理单位(如有):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期:2013年12月目录目录2第一章、交易须知3一、交易须知前附表3二、交易须知修改表5第二章摇珠办法7一、摇珠办法修改表7第三章合同条款10第四章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11第五章图纸及勘察资料13第六章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14第一章、交易须知一、交易须知前附表声明: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
2、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定义建设单位(即发包人):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招标代理(如有):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2工程名称军校路燃气开挖(全段)修复工程3建设地点黄埔区长洲街4建设规模路长650米,宽1.8米,修复面积1170平方米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6质量标准合格7承包范围包括挖沟槽土方、铣刨路面、铺设水泥石屑垫层、沥青混凝土路面等。8工期要求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30日历天。9资金来源财政投资10报名
3、资料收取方式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1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作为承包意向人的承包价及承包价的清单报价。12承包意向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13领取发包价(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4踏勘现场时间:自2013年12月1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军校路15报名资料组成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16报名
4、资料份数二份。17报名的时间和地点1.报名起始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12月13日至2013年12月19日23时59分,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13年12月20日9时0分。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0日11时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窗口15。3.上述时间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澄清的相关信息。18摇珠时间和地点1.摇珠时间:2013年12月20日14时30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6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澄清的相关信息。19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10%。20发包价本项目发包价为人民币29448
5、5.8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3020.9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18143.05元。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将被拒绝。21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2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交易范围。交易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二、交易须知修改表声明:本交易须知使用GZZB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
6、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条款号:3.4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现文: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伍仟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款号:12.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
7、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承包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现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款号:13.2修改类型:修改原文: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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