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环资司负责人解读合同能源管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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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改委环资司负责人解读合同能源管理意见2010-04-1319:33:00    来源:和讯网    新华网    新华网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相关负责人就《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  编者按 日前,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出台使得合同能源管理迎来破茧发力的时刻。那么,相关实施细则何时出台?如何解读《意见》精神,如何将节能服务产业做大做强?为此,本刊推出节能服务专题,以飨读者。 >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2、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利好政策的出台令节能服务业内人士欢欣鼓舞,也使合同能源管理迎来破茧化蝶的时刻。记者了解到,目前节能服务公司纷纷表示,希望相关实施细则能够尽快出台。就此记者采访了负责制定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的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节能处副处长王静波。他告诉记者,《意见》涉及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奖励和税收等方面的实施细则。税收实施细则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来制定,目前正在抓紧制定中,将尽快出台。对于《意见》的具体内容,王静波则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读。  政策

3、意义:有效节能  问:最近,《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出台,请问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具体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用能单位不仅不需要投入和承担风险,而且在合同期内与节能服务公司分享节能收益,合同实施结束后,则独享全部节能收益。  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可以大

4、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国内外的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政策背景:囿茧之痛  问:目前,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情况如何?此项政策的出台缘于合同能源管理中哪些问题和障碍?  答: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约502家,共实施节能项目4000多个,总投资280亿元,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

5、,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节能服务产业从业人员由2008年底的6.5万人增加到11.3万人,增幅达74%。  虽然我国节能服务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产业规模还比较小、发展水平也较低,难以适应当前推进节能工作的需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融资困难。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需要先垫付资金,随着实施项目的增多,资金压力不断加大,如果没有融资支持,公司发展就会难以为继。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初期通常规模较小,自有资产不足,往往因为缺乏抵押物、担保物而得不到银行贷款。  二是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6、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其中,应税劳务既有设计、咨询等适用服务产业5%税率的劳务,又有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适用3%税率的劳务。在实际执行中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对不易划分的劳务一般采用从高适用税率的办法征收营业税,客观上造成企业营业税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节能服务公司在合同期满后,将节能设备等资产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这样不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三是缺乏政策支持。现行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节能项目的引导资金,主要针对的是用能单位,对节能

7、服务公司还没有明确的国家优惠政策。  四是预算支出科目不明确,会计实务处理不统一。由于合同能源管理是近年发展起来的新生事物,在现行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下,公共机构支付的节能服务费用在现有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中还没有明确的支出科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转移给用能单位时会计处理不统一。  政策内容:多项利好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了哪些对节能服务企业的扶持政策?  答:此次《意见》的出台涉及多项对节能服务企业的扶持政策:  一是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资金补助或奖

8、励。  二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条件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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