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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11
《1.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1.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秘〔2013〕175号)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信息系统。2、《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秘〔2013〕175号)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持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医疗费用。3、《芜湖市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就医管理规定》(芜人社秘〔2010〕523号)第二点:(1)单位参保职工办理异地安置(驻外)。首先由个人向单位申请,由单位集中报芜湖市医
2、保中心核准;(2)个体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由本人到芜湖市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二、承办机构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四、申报材料235 1、填写完整的《芜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驻外)人员申请审批表》; 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居住证明(如:户口簿、居住证、暂住证、长期居住证明)等。五、服务流程 1、受理:携带填写完整的《芜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驻外)人员申请审批表》,以及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业务窗口办理。申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待补齐材料后,再行申报。 2、办结:审核通过后,录入
3、医保管理系统,开通异地结算。 六、服务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方式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3991311、0553-39929032352.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查询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 2、《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第二十六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并无偿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二、承办机构 芜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三、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 四、申报材
4、料 1、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查询原因文字说明。 五、服务流程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芜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交申请材料;235 2、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工作人员向支队长汇报批准后将查询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电话:0553-39913232353.市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办理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基本医疗
5、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秘〔2013〕175号),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录入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信息系统;2、《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秘〔2013〕175号),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须持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就医、结算医疗费用;3、《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芜政办〔2012〕35号),参保人员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确需转外就医的,由本市市属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市属专科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转外意见(专科医院限于相应专科疾病的转诊),市属各县参
6、保职工除上述医院外,也可由所属县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或临床科室主任提出转外意见,并填写《芜湖市城镇职工转外住院诊治申请表》。经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同意,报所在市、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方可转外就医。235 二、承办机构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三、服务对象 个人 四、申报材料1、社会保障卡; 2、填写完整的《芜湖市城镇职工转外住院诊治申请表》。 五、服务流程 1、受理:携带填写完整的《芜湖市城镇职工转外住院诊治申请表》,以及社会保障卡到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医疗保险业务窗口办理。申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待补齐材料后,再行申报; 2、办结:符合转
7、外条件的,予以审核备案。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电话:0553-39913072354.社会保险个人账户退费申请办理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 1、《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时缴费清退问题的复函》(皖人社秘〔2010〕496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70号)等规定,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费时,不论参保人员是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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