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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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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南医学院科技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院科技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的积极性,鼓励教职工多出成果、快出成果,积极参与高层次、高水平研究项目的竞争,提高学院的整体科研实力,推进学院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科技奖励的原则:坚持以质量效益、工作业绩定报酬的原则;坚持淡化身份,强化业绩,优绩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冒尖,向优秀教职工倾斜的原则。第二章奖励对象及种类第三条奖励对象: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院本部在职教职工。第四条科技奖励设重点奖励和一般性奖励。第五条重点奖励是为取得国际和国内学术界公认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价
2、值的科研及其成果而设立的奖项。包括科技成果奖、科技成果转化奖、专利奖、科研项目立项奖、检索系统论文收录奖、论文发表奖等。1.科技成果奖是为获国家、省(部)、市(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国际合作奖、优秀科技(教学)成果奖、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而设立的奖项。2.科技成果转化奖是为科技成果转让、被采用或被推广应用而设立的奖项。3.专利奖是为发明人或设计人通过职务获得发明创造专利权而设立的奖项。4.科研项目立项奖是为获国家、省(部)、市(厅)级纵向科研课题立项资助或获横向科研课题立项资助而设立的奖项。5.检索系统论文收录奖是为发表的论文被三大国际检索系统(SCI、EI、
3、ISTP)和其他检索系统(BA、CA、IM、EM、IPA、CSA、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而设立的奖项。6.论文发表奖是为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和健康报的理论版、国外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综述而设立的奖项。第六条一般性奖励是为奖励取得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而设立的奖项。包括一般论文发表奖、优秀论文等级奖、著作出版奖等。1.一般论文发表奖是为在有公开出版刊号的国内其它报刊的理论版、一般期刊发表的论文、综述而设立的奖项。2.优秀论文等级奖是为获优秀论文(著)和作品等级奖而设立的奖项。3.著作出版奖是为公开出版发行的著作而设立的奖项。第三章奖励标准第七
4、条科技成果奖:赣南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人)者按获奖金额以1∶31给予奖励;署名为赣南医学院的第二、三、四、五完成单位(人)者依次按40%、30%、20%、10%的标准计算奖金额;第六完成单位(人)以后则不予奖励。第四条科技成果转化奖:按学院实际获得经济效益总额剔除成本后的30%给予奖励。第五条专利奖:发明专利每项奖励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第六条科研项目立项奖:按实际到帐经费总额的20%给予奖励(包括协、合作科研项目)。第七条检索系统论文收录奖按下表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奖金(元/篇)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5000
5、被BA、CA、IM、EM、IPA、CSA、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收录的论文2000第八条论文发表奖按下表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奖金(元/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和健康报的理论版发表的论文2000国外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综述1000国内其它报刊的理论版、一般期刊发表的论文、综述100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合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准。第九条优秀论文(著)、作品等级奖按下表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奖金(元/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国际性、全国性协会或学会、研究会港、澳、台和省级协会或学会、研究会500200400150
6、300100第十条著作出版奖凭撰写实际字数按下表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奖金(元/千字)学术专著统编教材协编教材、一般著作、译著201510主编另加300元,副主编另加100元。第十一条本院人员与外单位共同完成的论文、综述、作品、专著,署名赣南医学院的第二作者或编著者按40%的标准计算奖金额,第三作者或编著者按20%的标准计算奖金额。第四章奖金来源第十二条科技奖励的奖金来源:从当年院内津贴总额数中支付。3第五章奖励申请和受理第四条凡符合学院科技奖励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赣南医学院科技奖励登记表》并附上专著、论文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被检索系统收录的证明材料等,由所属部
7、、处按本办法负责计算其奖金额,经科研产业处审核后,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第五条科研产业处负责在每年的12月1~31日受理科技奖励申请。第六章奖励的相关事项第六条学院每年召开一次全院性科技奖励大会,向获得学院科技重点奖励的教职工颁发奖金。第七条一般性奖励于年终一次性发放。第八条当年度所获得内容不同的重点奖励和一般性奖励的奖励金额可以累加,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第九条奖励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者,由个人缴纳。第十条本院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科研课题、论文(著),由课题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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