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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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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事故处理单元辅导(5)砖石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事故处理单元辅导(5)砖石工程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事故处理单元辅导(5)砖石工程 第6.0.1条本章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砌砖和砌石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第6.0.2条本章中主要指标和要求是根据《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3—83(以下简称施工规范)的规定提出的。 第一节 砌砖工程 第6.1.1条本节适用于普通砖、空心砖、灰砂砖和粉煤灰砖的砌体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6.1.2条砖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第6.1.3条砂浆品种必须符合
2、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同品种、同标号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fm,k; 二、任意一组试块的强度不小于0.75fm,k。 检验方法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注:砂浆强度程内同品种、同标号砂浆为同一验收批。当单位工程中同品种、同标号砂浆按取样规定,仅有一组试块时,其强度不应低于fm,k。 第6.1.4条砌体砂浆必须密实饱满,实心砖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小于80%。 检查数量每步架抽查不少于3处。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掀3块砖取其平均值。 第6.1.5条外墙的转角处严禁留直槎,其他临时间断处,留槎的做法必须符合施工规范
3、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第6.1.6条砖砌体上下错缝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砖柱、垛无包心砌法;窗间墙及清水墙面无通缝;混水墙每间(处)4~6皮砖的通缝不超过3处。 优良:砖柱、垛无包心砌法;窗间墙及清水墙面无通缝;混水墙每间(处)无4皮砖的通缝。 检查数量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少于3间。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注:通缝系指上下二皮砖搭接长度小于25mm。 第6.1.7条砖砌体接槎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接槎处灰浆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
4、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10个。 优良:接槎处灰浆密实,缝、砖平直,每处接槎部位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透亮的缺陷不超过5个。 检查数量同第6.1.6条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第6.1.8条预埋拉结筋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数量、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3皮砖。 优良:数量、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留置间距偏差不超过1皮砖。 检查数量同第6.1.6条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检查。 第6.1.9条留置构造柱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留置位置应正确,大马牙槎先退后进;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优良:留
5、置位置应正确,大马牙槎先退后进;上下顺直;残留砂浆清理干净。 检查数量同第6.1.6条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第6.1.10条清水墙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组砌正确,刮缝深度适宜,墙面整洁。 优良:组砌正确,竖缝通顺,刮缝深度适宜、一致,楞角整齐,墙面清洁美观。 检查数量同第6.1.6条的规定。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Ⅲ)允许偏差项目 第6.1.11条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6.1.11的规定。 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6.1.11项 目允许偏
6、差(mm)检验方法项 次1轴线位置偏移10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2基础和墙砌体顶面标高±15用水准仪和尺量检查3垂直度每 层5用2m托线板检查全 高≤10m10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尺量检查≥10m204表面平整度清水墙、柱5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混水墙、柱85水平灰缝平直度清 水 墙7拉10m线和尺量检查混 水 墙106 水平灰缝厚度(10皮砖累计数)±8与皮数杆比较尺量检查7 清水墙面游丁走缝20吊线和尺量检查,以底层第一皮砖为准8门窗洞口(后塞口)宽 度±5尺量检查门口高度+15、(-5)9 预留构造柱截面(宽度、深度)±10尺量检查10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
7、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以底层窗口为准 注:每层垂直度偏差大于15mm时,应进行处理。 检查数量外墙,按楼层(或4m高以内)每20m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少于3间,每间不少于2处,柱不少于5根。第二节 砌石工程 第6.2.1条本节适用于毛石、料石砌体工程。 (Ⅰ)保证项目 第6.2.2条石料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检查试验报告。 第6.2.3条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同标号砂浆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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