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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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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阳高新区峨嵋办事处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谈判文件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7】58号采购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采购代理: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八年一月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共2页)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目录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2-第二部分采购清单、规格和技术参数说明-5-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10-第四部分 投标单位须知-13-一、说明-13-二、谈判文件说明-13-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五、开标
2、和评议-18-六、授予合同-20-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22-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5-附件1:投标书-27-附件2:开标一览表-29-附件3:投标报价明细表-30-附件4:投标设备(产品)清单及其技术参数-31-附件5:技术偏差表-32-附件6:其他偏差表(除技术偏差外)-33-附件7:售后服务计划-34-附件8: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5-附件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6-附件10: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37-附件11:投标单位近期履行的相关业绩表-38-附件12:反商业贿赂承诺书-39-附件13:履约承诺书-40-附件14:中小企业声明函
3、-41-附件15:投标资格证明文件-42-附件16:投标设备(产品)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43-附件17:投标保证金及开户许可证-44-附件18:投标人认为需要附加的其他资料-45-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5-(共45页)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的委托,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1.项目概况: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
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1.2.采购编号:安开财采购【2017】58号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4.预算:12万元1.5.资金来源:财政1.6.交验期:7日历天内1.7.采购内容: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5台。2.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2.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企业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其营业范围包含电动车的生产制造,及环保或环卫设备的生产制造;■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
5、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原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提供近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相关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
6、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厂家中国国家强
7、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中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中标后原件备查,中标单位不提供原件的按提供虚假信息处理,没收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在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的网页、内容将进行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45-(共45页)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管理处大型电动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2.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
8、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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