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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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建标[2004]2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  为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  2004年2月4日印发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每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促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标准化法》、《建筑法》、《标准化法实施

2、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应当纳入本行政区域内建设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  第四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可以从财政补贴、科研经费、上级拨款、企业资助、标准培训收入等渠道筹措解决。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并履行以下

3、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制定本行政区哉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的规划、计划;  三、承担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化制订、修订等任务、  四、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五、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和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工进行监督;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企业标准的备案。  第三章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定和管理  第六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发布、

4、统一管理。  第七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的确定,应当从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的需要出发,并应体现本行政区域的气候、地理、技术等特点。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不具体,且需要在本行政区域内作出统一规定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可制定相应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第八条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密切结合自然条件,合理利用资源,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第九条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以实践经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综合成果为依

5、据,估到协商一致,共同确认。  第十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抵触。对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抵触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规定,应当自行废止。当确有充分依据,且需要对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条文进行修改的,必须经相应标准的批准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条文,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可作为强制性条文。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对有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

6、在批准发布前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没有强制性条文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在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实施工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情况,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对复审后需要修订或局部修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当及时进行修订或局部修订。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出版发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未经批准发布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版发行。  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属于科技成

7、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应当纳入科学技术奖励范围,予以奖励。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及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需要,适时开避孕药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活动应当在统一组织下进行。  二、标准的

8、宣贯和培训可以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  三、标准的宣贯和培训应当确保质量和水平,负责标准宣讲的人员必须是参加相应标准编制的人员或是经培训合格的师资人员。  四、标准的宣贯和培训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五、严禁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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