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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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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职业分类体系表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昨日首发我国职业分八大类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昨日首发你知道我国共有多少个职业吗?近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个大类,共1838个职业。这部大典是我国第一部具有国家标准性质的职业分类大全,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大典参照国际标准职业,从我国实际出发,按照工作性质同一性的基本原则,对我国社会职业进行了科学划分和归类,全面客观地反映了现阶段我国社会职业结构状况,填补了我国职业分类的一项空白。这部大典将我国职业归为8
2、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8个大类分别是: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第六大类: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第七大类:军人;第八大类: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在昨天举行的首发式上,来自各方面的专家对这部大典予以高度评价,认为大典的颁布将为开展劳动力需求预测和规划,进行就业人口结构及其发展趋势的统计分析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对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完善企业劳动组织管理,具有十分重
3、要的作用。第一大类: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1(GBM0)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本大类包括下列中类:1-01(GBM0-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1-03(GBM0-3)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
4、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1-04(GBM0-4)事业单位负责人1-05(GBM0-5)企业负责人1-01(GBM0-1)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1-01-00(GBM0-1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1-01-00(GBM0-1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1-01-00-00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中国共产党中央
5、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党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1-02(GBM0-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本中类包括下列小类:1-02-01(GBM0-21)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1-02-02(GBM0-22)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1-02-03(GBM0-23)人民法院负责人1-02-04(GBM0-24)人民检察院负责人1-02-05(GBM0-25)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1-02-99(GBM0-
6、29)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1-02-01(GBM0-21)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1-02-01-00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常务委员会负责人主要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2)工作机构负责人主要为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服务。1-02-02(GBM0-22)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各级人民政协及
7、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1-02-02-00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各级人民政协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人民政协负责人主持政协及常务委员会的工作;(2)工作机构负责人主要负责政协机关工作。1-02-03(GBM0-23)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本小类包括下列职业:1-02-03-00人民法院负责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
8、决策、管理权的人员。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1)领导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在参加案件审判时,担任审判长,主持法庭审判;(2)领导本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依法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3)代表人民法院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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