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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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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文件川建协(2009)30号关于省外建筑施工机械模架销售和租赁企业入川登记的通知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企业:根据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建建发[2007]332号)、四川省建筑业协会《建筑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建协[2007]56号)和四川省建设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外入川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建发(2008)76号精神,为维护我省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安全监管和行业自律,经四川省
2、建筑业协会设备材料和防水工程分会会长会议讨论通过,对省外入川从事建筑施工机械模架销售和租赁企业实行登记。省外入川从事建筑施工机械模架销售和租赁企业持下列材料到四川省建筑业协会设备材料和防水工程分会登记:19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审查)复印件;2、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审查)复印件;3、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复印件;4、建筑施工机械模架租赁行业确认书;5、填写《省外建筑施工机械模架产品和租赁企业入川登记表》;6、企业简介及相关资料。经审查后,四川省建筑业协会设备材料和防水工程分会办理《
3、省外建筑施工机械模架产品和租赁企业入川登记证明》,并网上公示,便于行业管理和企业查询。特此通知二OO九年五月五日抄:省建设厅新亚副厅长、厅建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建设监察总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管科(处)、质监站。19四川省建筑业协会文件川建协(2009)32号关于开展2009年建筑施工机械模架企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了更好开展为会员服务,经省建设厅职改办同意,省建协设备材料和防水工程分会决定从5月开始在建筑施工机械模架企业中开展
4、中、初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建协设备材料和防水工程分会会员企业,省直属年检企业中从事设备安装、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租赁等有关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人事档案在省人才交流中心或省建设人才中心) 二、申报职称类别:符合申报对象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可申报以下职称类别:房屋建筑(含从事模架)、建筑机械、建筑安装、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管理。三、申报条件19 1、技术员: 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建筑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5、,经本单位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1)大学本科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三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或中等专科学校毕业五年以上,经本单位考察合格。(2)取得省人事厅组织职称计算机初级考试或英语初级考试合格。 3、工程师: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中级合格证书或英语中级考试合格。 4、非本
6、专业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应在前1.2.3条基础上增加两年工作时间。 四、申报程序 19凡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签章,先报送分会,省分会初审后,省建设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中心签章后,统一报送省建设厅职改办,由建筑工程中评委评审,省厅职改办审批,颁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1、全日制中、大专毕业生初聘技术员,本科生初聘助工,可直接填写《初聘表》;2、专业职务晋升者按以下要求填
7、报:(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份(单位盖章); (3)任职期满考核表一份(申报技术员不要求);(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任职资格通知批文(单位盖章)及复印件;(6)代表本人业务技术工作能力的总结或报告一份; (7)获奖、专利证书、发表文章等复印件一份(有则报,并加盖印章); (8)不具备规定学历者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证或相应等级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9)申报职称填报表格,请在分会网http://sbcl.scjst
8、.gov.cn和四川建设人才网http://www.scbuder.com/上下载。 19六、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申报单位及各行业协会(包括各人才中介机构)必须对申报个人提供的全部材料进行认真验审和核实,凡提供伪证、谎报成果、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单位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依法查处。 七、报送时间 首批受理时间: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31日,今后按正常工作进行。八、受理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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