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857100
大小:77.65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9-22
《猎捕非国家重点和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猎捕非国家重点和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BSZN-151007—2017云南省砚山县林业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猎捕非国家重点和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审批适用于砚山县行政区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管理非国家重点和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所有物种(含“三有”陆生野生动物)。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因科研、教学、展览、经营利用,需要猎捕非国家重点和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非因科研、教学、展览、经营利用,需要猎捕非国家重点和省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不受理。二、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公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修正)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2、《中华人民共和
3、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章野生动物猎捕管理第十一条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申请特许猎捕证:(一)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二)为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必须从野外获取种源的;(三)为承担省级以上科学研究项目或者国家医药生产任务,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四)为宣传、普及野生动物知识或者教学、展览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五)因国事活动的需要,必须从野外获取国家重
4、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六)为调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和结构,经科学论证必须猎捕的;(七)因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捕捉、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第十二条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
5、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三)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猎捕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动物园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需要申请捕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在向申请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前,须经同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6、同意。负责核发特许猎捕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三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特许猎捕证:(一)申请猎捕者有条件以合法的非猎捕方式获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所需目的的;(二)猎捕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猎捕工具、方法以及猎捕时间、地点不当的;(三)根据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宜捕捉、猎捕的。第十四条取得特许猎捕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防止误伤野生动物或者破坏其生存环境。猎捕作
7、业完成后,应当在十日内向猎捕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验。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批准猎捕的机关报告监督检查结果。第十五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持有狩猎证,并按照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猎捕。狩猎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印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狩猎证每年验证一次。第
8、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资源现状,确定狩猎动物种类,并实行年度猎捕量限额管理。狩猎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护资源、永续利用的原则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狩猎者有计划地开展狩猎活动。在适合狩猎的区域建立固定狩猎场所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