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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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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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受害人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审判实践中,会遇到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本文均假定为原告)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甚至是审理期间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在审判中,对被告是否应给付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甚至是否受理案件,产生较大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告在刑事审判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另一中意见则认为,被告违反法律侵害原告的“人格利益”

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原告有权起诉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本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7号)(以下简称“《批复》”)出台前,存在此争议无可厚非,该司法解释公布后,则争论自当偃旗息鼓。因为该批复明确指出:“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以及我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失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或

3、者在该刑事案件审结以后,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权威的声音出来了,但对原告是否有权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在理论界的争议实际上并未停止。事实上,仍有不少“持不同政见者”。笔者就是其中之一。4  笔者认为,被告实施的犯罪行为,客观上伤害了原告的身心健康,原告因此遭受的物质损失,被告当然应当赔偿;在精神上受到的损害,也有权要求被告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其请求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应当得到支持。试析如下:  (一)许多刑事案件尤其是强奸案件的受害人,其精神上的伤害是不言而喻的。  原告因被告的犯罪行为而在心理上和精神上所受到的伤害,

4、往往是巨大的、难以恢复的和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但这种伤害是可以预见的。作为法治国家的特征之一,凡是作为自然人的权利,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法律对原告的这种伤害“视而不见”,不予保护,不是对人性的轻视和践踏吗?  (二)有人认为,被告因其犯罪行为,已经受到了刑事制裁,可以免除其民事责任。这可能也是《规定》和《批复》的原意。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有很大的欺骗性。  的确,被告已经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制裁,也从一定的程度上对被害人心理上给予抚慰。刑法是公法,它是通过对犯罪分子的法律制裁,禁止人的反常行为,维护民法和行政法所确认的现实社会关系;而民法作为私法,它着重从正

5、面引导人的行为,直接调整现实社会生活关系。二者在通过刑罚制裁犯罪分子和通过经济赔偿以抚慰被害人上是不能相互取代的。4  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以及计划经济时代,个人价值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附、服从于集体、国家。虽然我们提出搞市场经济已有十年,而市场经济的根本要义是对个人价值、财产的尊重和保护。但是,我们至今仍没有把个人价值、财产放在应有的位置。而漠视个人价值,轻视个人价值,造成的最大恶果就是社会创造价值积极性的极大降低??国内外的实践都有确凿无疑的证明。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就源于对个人价值的逐步认可。每一次对个人价值的尊重,都形成了改革发展的动力源,释放出巨大的能量,

6、并转化成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生产力。虽然这种尊重还远未形成气候。在我们党已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还能“因公废私”,认为国家的法律秩序、社会秩序等“公权利”得到了法律的维护,就等于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权、名誉权等“私权利”得到了保护,从而以国家的意志取代自然人的意志吗?!要知道,要求被告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是自然人当然享有的民事权利,放弃与否,应由自然人自己说了算!任何主体都不能将其意志强加于他!  再从法的演进的规律来看,法是由义务本位的法向权利本位的法演进,特别是近代,人们的权利意识不断加强,使人们从原有的对法律之于人仅仅是一种义务规范的认识已经上

7、升到法律不仅是对人规定义务,同时也对人的权利进行保护;强调个人对国家具有权利,强制国家权力服从于个人权利,权利是权力的目的和归宿。如果国家的公权得到了保护,但自然人的私权就不能保护,法所要倡导的秩序、平等、人权、正义价值又如何体现呢?  当在法的秩序与正义发生冲突时,如何取舍呢?一般地说,秩序有利于统治,有利于创造安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稳步前进。然而,没有正义作为基础的秩序,必然是难以长期维持秩序。正义有利于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和心理平衡,有利于创设和维护良好的秩序。而保护受害人的人格权利,与维护国家的秩序并没有根本的冲突。4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

8、近在网上公布了《关于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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