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

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

ID:18678699

大小:7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9-21

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_第1页
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_第2页
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_第3页
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_第4页
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军人离婚申请的特别规定  A:一“票”否决权  [咨询] 我是一名军人,妻子因某种原因提出离婚,但我不想离。请问,法院能判决离婚吗?  [律师答复] 《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这是法律赋予军人一方对于离婚的否决权。一般情况下,非军人要求离婚的,军人一方有一“票”否决权。  但军人的离婚否决权能不能产生不准离婚的法律后果,不仅取决于军人一方的愿望,也取决于军人一方有无重大过错

2、。因此,如果你不同意离婚,又无重大过错,法院会根据你的意愿,尽量调解和好或者判决不准离婚。  B:离婚申请的审查与出证程序  [咨  询]我与丈夫李某均系现役军人,现二人因感情不和,欲申请离婚,问申请离婚的审查与出证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答复]现役军人离婚的,申请离婚者须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同意,并出具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1、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3、的,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2、一方为现役军人,且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二是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  3、一方为现役军人,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如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政治机关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政治机关不得出具证明,但经政治机关查

4、实军人一方确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C:诉讼管辖原则  [咨  询]我丈夫是一名军人,我们因感情不和,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不成,我们又不在一地,是在我所在地还是丈夫所在地法院起诉呢?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律师答复]军人离婚案件由地方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文职干部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

5、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请你对照上述原则确定诉讼法院。  军人离婚之规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条诠解]  本条是关于在离婚问题上对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别保护的规定。  本条是对1980年《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修改。  1.现役军人的婚姻应予以特殊保护。  对于现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别保护是由军人的特殊地位决定的。人民军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柱石,担负着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建设的神圣职责。对于现役军人的利益,应当予以特殊保护,以免涣散军心,瓦解斗志。这种特殊保护是符合

6、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是巩固部队、巩固国防、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问题,是拥军优属的重要内容。坚持保护革命军人的婚姻家庭符合革命军人的利益,也符合现役军人配偶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sk.cn免费发布法律咨询请点击:http://www.9ask.cn/souask中顾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2.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内涵。  现役军人的范围是指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战士(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退伍、复员、转业的军人以及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不属于现役军人的范围

7、。  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自己的配偶为军人而自己为非军人的一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不一定是女方。凡双方都是现役军人或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的离婚,不适用本条的特殊规定。  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是指非军人一方向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3.离婚应征得军人同意。  离婚应征得军人同意是指人民法院在对夫妻的离婚纠纷加以调解但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未经过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不得判决离婚。是对法定离婚理由适用上的一种限制。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www.9a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