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8489399
大小:53.00 KB
页数:17页
时间:2018-09-18
《433050--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设立管理规定--fhfczh》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管网通用业频道http://made.21ask.com《2009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电话:025-68698690,68698693手机:15895950966QQ:961531377376977591616843241http://www.gzxz.gov.cn/zwgk/ShowArticle.asp?ArticleID=4309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设立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州经济社会秩序,根据本市实际和管理需要,制定本
2、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在外地设立办事机构的或对其在外地设立办事机构另有管理规定的单位除外。 第三条市协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本规定。 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全国各地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名称统一为“×××驻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驻穗办事机构)。 第五条驻穗办事机构为非经营性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下列行政机关可在本市设立一个驻穗办事机构: (一)国务院部委及直属机
3、关;中管网通用业频道http://made.21ask.com《2009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电话:025-68698690,68698693手机:15895950966QQ:961531377376977591616843241中管网通用业频道http://made.21ask.com《2009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电话:025-68698690,68698693手机:15895950966QQ:961531377376977591616843241
4、(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省会市人民政府; (三)地级市人民政府(包括行政公署、州、盟人民政府); (四)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政府。 各地地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部门需要在本市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经其所属人民政府同意。 第七条申请在本市设立驻穗办事机构的各地行政机关,应符合本规定第六条的范围,持国务院部委机关或当地人民政府的公函、编制部门批件及有关材料到市协作部门办理设立手续。 (一)本规定第六条第(一)、(二)项所列单位设立驻穗办事机构由市人民政府核准,市协作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项所列单位设立驻穗办事
5、机构由市协作部门核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各地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所属部门设立办事机构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统一为其办理设立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并对其进行管理。 第八条经市人民政府或市协作部门核准设立的各地行政机关驻穗办事机构,自批准之日起15日内,到市协作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全国各地驻穗办事机构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中管网通用业频道http://made.21ask.com《2009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电话:025-68698690,68698693手机:15895950966QQ:9615313
6、77376977591616843241中管网通用业频道http://made.21ask.com《2009版制造业企业管理大全》内容更丰富、查看更轻松、利用更便利、价格更实惠、购买更放心!电话:025-68698690,68698693手机:15895950966QQ:961531377376977591616843241 第九条各地企事业单位在本市设立驻穗办事机构之日起5日内,到市协作部门办理设立备案手续。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设立备案申请公函; (二)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三)在穗固定、合法办公场所的有效证明; (四)办事机构负
7、责人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市协作部门应自收到上述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证明。 第十条文化、出版、艺术、影视和医药、食品等单位办理设立驻穗办事机构备案手续后,由市协作部门向本市相关部门通报。 第十一条设立驻穗办事机构的,还应依法到市质监、地税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本市对驻穗办事机构实施分级管理。 (一)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一)、(二)、(三)项和第二款所列行政机关、依照本规定第九条备案的事业单位和国家大型企业的驻穗办事机构由市协作部门负责管理; (二)本规定第六条第(四)项所列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