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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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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头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大检查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安委〔2017〕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全国“两会”及中共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567号)和2月2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立即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等部
2、署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首位”要求,进一步强化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地毯式、拉网式”-5-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监察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党的十九大、全国“两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二、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由局
3、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质安科、市安监总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三、检查内容 (一)春节后复工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卸料平台稳定性、洞口、邻边安全防护牢固性等现场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用电、消防安全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情况;针对节后复工前期人心浮躁,新工人进场及转岗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特点,项目部组织开展新上岗工人安全教育情况。(二)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
4、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三)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5-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
5、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六)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5-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面抓,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
6、心安排,认真部署,突出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和事故防范,全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工作。(二)强化落实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和参建各方主体要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巩固和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排查整治成果,做到隐患底数清、隐患整改情况明,强化隐患整改落实责任。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要进一步采取“双随机”暗查暗访、“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等多种方式,扎实推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检查督查行动的落实。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四不两直”检查制度,对专项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7、。(三)加强“双盲”演练,做好值班值守。各区县住建局、市区二级安监站和各参建主体单位要加强“双盲”演练,不断提升对生产安全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值班和应急值守制度,在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内,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主要领导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做好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四)落实信息报送,确保及时高效。-5-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于每月20日前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清单》(附件2)报送至我局质安科;本次专项检查阶段工作进展分别于4、6、8月20日前,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送我局质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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